我是过来人,女人干呕,除了身孕,还能有什么?
可是,那又怎么样?看着陆贵兰恬不知耻的返回客厅来,我还得假装关心地问她,哪不舒服了?口不对心,为难我做得出来!
特别是强压着心里的怒火而表现得一点都不生气!
长久的心理折磨,久而久之,便成为了习惯,对于陆贵兰给予我的耻辱感已经没有了敏锐性。
如同流感,适应了,也就有了免疫力?
我站了起来,“既然不舒服,那就早点休息吧!最近公司有点忙,我也累了,陈智玲家里的事也没事了,我们就休息好了!”
其实,我没说谎,近来的确有些比较撩脑的事情,公司想要扩大业务,新楼盘的物业一块,不仅是我们公司想接下来做,还有别的公司也想做,竞争就有些激烈。
但凡这种事都这样,有竞争就必然有压价。
本来,我得掂量掂量。
可是,玲珑的说话言犹在耳,志良也雄心勃勃。
这两个人我好象都欠着他们人情。
特别是志良。他帮过我很多,所以,他有心扩大公司业务,是一件好事。
只是要承包的楼盘被压价太底,还要从签合同起,就要按期缴款。
换句话说,接受承包条件后,我们在楼盘的物业收款方面,收没收得上来,在规定时间内,都要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费给楼盘公司。
实质上,这个是转包合同,利润率极底。
但志良的宏图大志纵容着他逼我把它拿下。哪怕物业费收不上来,他愿意私自顶替一部分,也要把这个管理项目拿下。
我不敢擅自作主,回公司请示周玲珑,她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说,肖主任,你是知道的,我初来,也说过要仰仗你的,你觉得不成问题,就做主签下项目吧!
我只好再问志良,你认为真的可以接受那么苛刻的条件?
志良振振有词道,房子销售已经达到百分之三十了,而按照售房合同内容,从交房的第一个月起,住户就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了,有得做的。
好吧,既如此,就签了它吧。
不曾想,两个月后,事情有些兜不住了。志良接了三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月应收款是四十多万,且由于楼盘不断卖出,而真正急着入住的还不多,所以,应收未收款项越来越多,窟窿就越来越大。
按照合同,志良应该给人家楼盘主的款项已经一百多万了。
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增加!
这下子,志良急了,打了份预支报告给我。我审核之后,就会交给财务,财务也应该打款给志良,好让他度过垫支款难关。
一百多万的欠款,还有一百多号人的工资,而来做物业保安的,基本上都是家庭经济背景不怎么样的,稍好点的,恐怕也不来做保安了,是吧?
知道志良已经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了!
我当然得帮着志良想办法,不然的话,就算是欠保安的工资,志良也受不了。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把预支报告签上大名,及早送到财务,让公司早点转款给志良,好让他从这个泥坑里拔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