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阿德拉开始被迷雾笼罩,特别是清晨的时候,阿德拉的王都仿佛变成一座雾城。人们在迷雾之中行走,甚至看不清来往人的面孔。
一直到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迷雾才会消散。这也就成为了市民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据说是因为阿德拉的鲜花被天神所迷恋。才降下这晨雾与鲜花相衬。
早起的卖花姑娘提着花篮在迷雾中穿梭,宛若精灵。
红色月季长街寂寥无人,一架马车破开迷雾朝着中心城王都的方向行驶着,如果有人能够看到这马车上红黑相间的徽章的话,一定认识。这辆马车属于现在在整个阿德拉灼手可热的大人物,圣真理神父维恩。
据说他正义而勇敢,不畏强权亲手揭穿了杰弗里家族贩卖人口的肮脏勾当,直面强大的海贼丝毫不怯,甚至痛斥他们的罪恶行泾。感化恶棍,让他们改过自新变成善人,相貌英俊,不知道夺走了多少少女的心……
当然后面的有些以讹传讹了,至少坐在马车上的洛恩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做过这些事情。
最多就是那个相貌英俊是真的。
“阿克曼那个老头子召见你干什么。”马车之中,浓雾渐渐凝聚成一个女人曼妙的身影。
阿加莎穿着一身纯白色的旗袍,冷冷的问道。因为某些原因,她对于阿德拉的王族阿克曼一族没什么好感。在洛恩揭穿威廉姆斯那个老蠢货的生意的时候,阿克曼三世没有什么表态,反而将功劳归功于自己的光辉领导下。
现在过了这么久,还叫洛恩去干什么?阿加莎有一种直觉,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情。
“这身衣服很配你。”洛恩没有回答阿加莎的问题,反而称赞起她的着装起来。
源自花之国的旗袍有着修身的作用。将阿加莎的完美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清纯的白色与她娇媚的面容相对比,反而有一种异样的魅力。
“哼!”阿加莎傲娇的没有回答,整个身子再一次化作雾气,消散在马车之中。
在获得了雾雾果实过后,她就开始喜欢白色。将家中所有的东西都换成了纯白。
在听从洛恩的建议下,阿加莎开始有意的训练起自己的能力来。
洛恩觉得,自然系能力者最强大的地方并不是他们可以化身元素,而是掌控与借用元素。
像是烧烧果实可以化身火焰,响雷果实可以化身雷电,沙沙果实能够化身沙粒……
这都是自然系能力者最基础的能力。
但是他们受到环境的制约,所依靠的只是自己身体释放出来的元素。
通过不断地锻炼,提升自己对能力的掌握。这是绝大多数自然系能力者的选择。
但是洛恩不这么想,他觉得一个自然系能力者真正强大的地方,是在于对一系元素完全的掌控。在适合的地方,自然系能力者借助环境所能释放出来的力量,要远远强于自身。
比如火海于烧烧果实,雷雨天于响雷果实,沙漠于沙沙果实……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雾的特性是散而轻,是一种湿润的水气。本身不具备任何的攻击性。但是正是因为这一特性,所以阿加莎所化雾的范围要远远强于其他的自然系能力者。
洛恩决定让阿加莎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开始尝试借助环境的力量,将雾气分散的这一个特点发挥到极致!
在短暂的尝试过后,阿加莎很快就掌握到了这一个技巧。在清晨雾最浓烈的时候,她能力的范围甚至能够将整个阿德拉都城完全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