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的能力非常适合当一个刺客。
这是洛恩在知道阿加莎觉醒过后,制造的迷雾能够阻绝见闻色霸气的探知过后,做出的判断。
因为迷雾果实和其他的自然系能力者不同,没有如同响雷果实,熔岩果实那么强大的破坏力,没有闪闪果实的速度,没有冰冻果实,沼泽果实的控场能力。它唯一的优势,就是能够制造迷雾幻相。
但是这迷雾幻相的实力,与阿加莎本人的力量相仿,在面对那些精通霸气的强者的时候,与普通的杂鱼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哪怕阿加莎拼命修炼,也无法追赶上洛恩,艾尼路等人的步伐。
尽管嘴上不说,但是洛恩知道,阿加莎暗地里很沮丧。
这个女人,看起来和蔼温顺,其实非常高傲,如同洛恩一样,宁愿死,也不愿意成为永远被别人拯救的拖油瓶。
后来觉醒过后,知道能够阻绝敌人的见闻色感知过后,阿加莎曾经欣喜若狂的找过洛恩,她的这个特性,能够与洛恩的感知能力配合的天衣无缝。行走在迷雾之中的洛恩,会变成真正的死神。
但是,洛恩觉得,最适合行走在迷雾之中的,不是自己,而恰好是阿加莎本人!迷雾的范围有多大,阿加莎能够感知的范围就有多大,她可以在迷雾的任何一个地方凝聚出自己的身体,然后偷袭敌人。
任何被迷雾所笼罩的敌人,都是她案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罢了。
阿加莎听从了洛恩的话,这个女人内心,也不想成为永远站在别人身后的影子。
“你们这些新世界的豪强,对自己的霸气极为自信,根本不会害怕别人的偷袭。”阿加莎将匕首送入了阿特利的身体,轻轻的说道。
匕首从阿特利的前胸口刺了出来,鲜血横流。
“但是,如果失去了见闻色霸气全知的能力的话,你们之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会变得手足无措,就连最基本的躲闪也做不大。”
阿加莎如是说道,新世界的能力者或许会锻炼自己失去能力过后的战斗方式,但是很少会思考,自身如果失去了霸气过后,该如何战斗。因为在他们的思想之中,霸气是永远不会失去的,是自己最重要的依仗。
但是,大海上的恶魔果实能力者,太多了,各种稀奇古怪的能力,太多了。阿特利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能够封锁住自身的见闻色霸气。
所以他输了,输在了一个自己往常根本不会在意的“蝼蚁”的手中。
“你以为你能够杀死我吗!?”
阿特利低沉的怒吼道,脸部肌肉不断抖动,面部的纹身同样不断抖动。
如同一个恶魔在咆哮。
他一把抓住了从自己胸口刺进来的匕首,无数黑影不断从伤口之中喷涌出来,朝着一个被阿特利操控着的傀儡涌了过去。
第四诅咒,替命诅咒,自身的伤势,转移到一名被自己操控的傀儡身上。
触发条件,自己濒死。
代价,会极大的削弱自身的寿命。
阿加莎感觉自己的匕首如同刺入了一块钢板之中,根本无法抽动分毫。
轮身体的力量,阿加莎比之于这些新世界的豪雄,还是差的太远了。
“你还是太年轻了,小姑娘!就凭你是无法杀死我的!”
阿特利猛力一捏,匕首断裂成两截,然后从阿特利的身体之中滑了出来。他的伤势以恐怖的速度开始愈合了起来。
但是正当他转过身,想要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的时候,却发现,身后的阿加莎,早就已经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来无影,去无踪,方为刺客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