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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拍马屁,我也是专业的(1 / 2)

历史上元夕诗词写得最好的,当然是辛弃疾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还有欧阳修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不过这两首词好是好,却需要特定的创作背景,李祐自然是不能抄这两首的。

至于这首《武陵春·元夕晴和中禁好》,是宋代曹勋的作品。曹勋这个人经历过靖康,还和宋徽宗、宋钦宗一起被掳往金国。然后宋徽宗扯下半条袖子写了封诏书,曹勋带着诏书从燕山跑了。后来见到南宋高宗的时候,将宋徽宗的这半条袖子呈上,还说要招募敢死队,一起北上迎回二帝。宋高宗自然不干,然后就把曹勋罢黜了。不过人家好歹也是从金国的俘虏营里边逃出来的,路熟,所以后来就以外交使臣的身份三次出访金国。曹勋诗名不显,作品比较平庸,除了出使金国的时候写的几首特定的诗词,在诗词界几乎就是个小透明。这首《武陵春》虽然韵脚严整,但既没有感情又没有感悟,平铺直叙,放到两宋那个文华灿烂的时期,要不是因为作者身份是当朝太尉,估计也流传不到后世。

不过李祐这个时候弄出这么一首词来却是应景得很。首先,这首词韵脚严整,符合诗词创作的规律和要求,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是很好了。第二,这首词虽然没啥感情和感悟,但马屁拍得好啊!特别是在李祐改了几个字之后,就更加显得这首词中对李二、对朝堂重臣的崇拜和敬仰,一个“金殿会群仙”,一个“喜色动宸颜”,这两句完美符合今天元夕大宴的场景,还不动声色拍了这么老大一群人的马屁,就问殿中还有谁不满意?

果然,李泰“帮”着李祐把这首词一读,李二那原本刀子一般的目光立刻收了回去,转而用宠溺且满足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五子,嘴角的笑意是怎么都掩饰不住。殿中的诸臣也同样一脸欣喜的样子,看着这个原本烂泥扶不上墙的亲王殿下,一脸的欣赏和满意。程咬金更是哈哈大笑道:“你们这帮酸丁,写得东西我老城听都听不懂。还是齐王殿下写得好!来来来,殿下说一说,我老程在这金殿中能是个什么仙?”

“我看你就是混世魔王!还想成仙?”尉迟恭惯例和程咬金过不去,喝了口酒又抹了抹钢针一般的胡须道,“想成仙还不简单?要不要老子送你一程?”

“黑炭头你是找打!”程咬金瞪着铜铃一般的眼睛大声喝道,“正好酒喝得差不多了,来来来,你我较量一番,看看到底是谁送谁一程!”一边说着,一边撸袖子。

李二搞的酒宴上经常出现这样的事情。贞观年间的这帮武将,不是反贼出身就是响马出身,所以像李靖那样的家伙总是格格不入,哪怕军事才能冠绝大唐,李二依然对他抱着怀疑的态度。所以一帮人喝多了酒摔个角打一架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只要不是像当年尉迟恭差点儿打瞎李道宗的一只眼睛那样,李二惯常是不管的。甚至兴致来了还会亲自下场跳个舞角个力什么的,在旁边开盘子组织下注赌输赢也不是没有过。

眼看着两个混世魔王又要搞事情,偏偏导火索还是文臣提出来的诗歌唱和,最初提议的于志宁当然不干了。老于大喝一声:“都是大唐公卿,堂堂国公之位,两位为何如此斯文扫地?”

“斯文是你们这帮酸丁的事情,俺老程可向来不懂斯文为何物!”程咬金大笑道。

尉迟恭居然认同地点了点头,两个看起来一直别着苗头的大老粗居然一起端起酒碗来碰了一下,然后豪爽地一饮而尽。

于志宁气得浑身发抖,偏偏和这两个混不吝的也没办法讲道理。李祐笑了笑,对程咬金道:“程将军威武不凡,当年威震河南河北,一条马槊扬名天下。小子倒是觉得尉迟将军以‘混世魔王’评价将军十分妥帖。若非程将军您这位混世魔王发威,王世充又怎能败得如此之快?况且将军每战必举旗先登,一条马槊便能搅得敌军大乱。对我大唐的敌人而言,每闻程将军之名,必然不战而先乱。故小子觉得,程将军既是我大唐军中的定海神针,亦是我大唐之敌的出世魔王!程将军以为如何?”

“哈哈……俺老程便认了这混世魔王的称呼!”程咬金大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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