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微曦, 草叶上覆了一层朦朦水气。
越野车旁边生起了两堆柴火, 一堆上面架了个砂锅,锅里煮的是虾茸鱼片海鲜粥, 锅盖半掩,奶白色的粥汤咕噜咕噜翻滚,腾起一阵阵浓郁的米香。
另一堆上面架了个平底锅, 锅底烧热之后倒上一层色拉油, 很快就将培根火腿荷包蛋煎得滋啦作响。
沈寻撅着屁股在不远处刷牙,一手拿着蘸湿的儿童牙刷在嘴巴里随意鼓捣几下,一手拿着卡通水杯含了口水, 仰头咕叽咕叽又吐出来, 正准备就此完事儿, 背后传来一道声音:“重新刷,刷仔细一点。”
刚准备抬起来的屁股一顿, 不情不愿又蹲了下去, 重新挤了牙膏,将刚才的过程重复一遍, 好歹将刷牙的频率和时长都增加了两倍,然后顶着一头乱绒绒的呆毛, 嘴巴边上还有圈牙膏沫,一蹦一跳跑到沈十安旁边:“安安,我刷好啦!”
一边说, 一边使劲耸动鼻子, 眼神半点不错地往平底锅里瞟。
沈十安正好煎完一锅蛋饼——变异鹅又下蛋了, 总共十二只鹅,现在几乎每天都能保证两颗蛋的频率,取一半蛋液打散,加入培根碎、香肠碎、肉松、胡萝卜和玉米粒搅拌均匀,恰好能在平底锅里煎出五张两面金黄、又厚又软、香喷喷的蛋饼。将平底锅拿到一边,换上蒸锅开始蒸包子,然后将已经烧开的水兑上凉水,试过水温后给小孩儿洗脸。
洗完脸擦干净爪子,顺手梳平了呆毛又在脑袋后面扎了个小揪揪。天气热,小孩儿上身穿了件和沈十安同款的短袖T恤,下'身穿了件背带裤,粉雕玉琢活泼可爱,像个小王子一样蹲在平底锅旁边吸溜口水:“安安,什么时候能吃饭啊?”
粥熬得差不多了,沈十安弯腰熄了火,半掩的锅盖拎起来,汤勺搅拌几圈后等粥散热。短袖下的手臂线条修长清瘦,右手手腕上戴着一串墨玉佛珠,深沉的颜色越发衬得肤色莹润细白。
“等一会儿,”他直起身对沈寻道,T恤下摆收进迷彩长裤里,显出一截劲瘦柔韧的腰部线条,抬头朝着路边远远眺望过去:“等陈南他们回来。”
大约两分钟后,道路尽头出现了三道人影。一道身姿挺拔,矫健的步伐中充满活力,另外两道佝偻着肩背,脚步虚浮呼哧带喘,似乎下一秒就要晕倒在马路上瘫成一张人皮。
陶源手里拿着一只秒表计时器,既然答应了沈十安要训练队员,便又拿出了当初蹂'躏新兵的架势,呼喝之中毫不留情:“再跑快点!腿都抬起来!根据节奏调整呼吸,一二一,一二一……还剩最后两百米,把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开始冲刺!”
等到终于回到起点,陶源没事人一样站得笔直,娃娃脸上透着一抹健康的红,另外两个则直接软倒在了草地上,浑身湿透跟从水里捞出来也似。
陈南本身是专业运动员,就算长项是短跑,又多加了十公斤负重,跑完五公里后也还在可承受范围内,坐在地上喘了片刻就缓过劲来,站起来四处走动。
刘方舟就不一样了。末世之前他还在念高中,功课繁忙锻炼机会少,末世之后又在家里窝了将近两个月,五公里跑完感觉命都没了半条,揪着草叶哇哇吐了几口酸水,吐完就开始哭。
越哭越惨,越哭越觉得委屈,尤其听见陶源说以后每天早晚都要各跑一次之后,这委屈就越发真情实感起来,抹着眼泪上气不接下气:“……我不想跑,为、为什么要逼着我跑步,我有异能,我的扫描仪那么厉害,一天到晚警戒,又不是帮不上忙,又不是没有贡献,你们想当DPS,你们当不就行了,我就想安安静静打个辅助还不行嘛,呜呜呜,太欺负人了……”
沈十安拿了瓶水,走到他面前半蹲下来。一直等到他哭完之后,把水递给他:“你对自己在队伍中的定位是什么。”
刘方舟打着哭嗝:“……什么?”
沈十安看着他,有些长的黑发散落下来,划过眼尾遮住了半边眼睛:“如果你的定位只是队伍里的扫描仪,专门为队伍提供侦查警戒功能,可以,那么为了维护你的功能正常运转,我会负责你的衣食住行,负责照顾你保护你,尽我所能满足你的基本需求。但同样的,假如再遇到制烟厂基地中丧尸围困的生死关头,你和陈南之间我只能救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将你舍弃。”
“如果你的定位是队伍中一员,是并肩作战的伙伴和队友,那么我愿意将你的性命放到和自己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你最起码该有努力不拖其他人后腿的觉悟。”
“你有两种选择,无论哪一种我都充分尊重。出发之前给我答复。”
刘方舟怔怔张大嘴巴,眼看着沈十安站了起来,也给陈南和陶源分别递了一瓶水。
沈十安的语气很轻,甚至称得上温和,却像是鞭子一样狠狠抽在了他身上,火辣辣的无处不疼。
他的第一反应是愤怒:我的异能那么厉害,我为队伍做了那么多,凭什么说我拖后腿!
这股愤怒没能持续多久,很快就变成羞恼之中掺杂了一丢丢反思:我也没有很弱啊!我也能杀丧尸啊!基地被围困那晚还救了陈南一命呢!虽然说没能救成还差点把自己搭进去,但总的来说还是贡献更大好不好!现在嫌他拖后腿,那当初为什么要把他哄上车……
等下。
唔,好像是他自己主动提出加入的。
如果没有加入队伍,他现在会在哪儿呢?依然藏在临安县大门紧闭的家里吗?超市里的食物还够他吃吗?其他幸存者发现他了吗?会不会跟他起冲突?如果起了冲突他能打得过人家吗?假如打不过,是不是就要饿着肚子流落街头?
低头看着手里的矿泉水,心中那股反思忽然强烈起来:他现在喝的是沈哥的,吃的是沈哥的,住的是沈哥的,就连穿的衣服都是沈哥在临安县城里搜集的。如果没有他,沈哥那么厉害估计照样能把车开到这里,可要是没有沈哥呢,他还能在末世里不愁吃穿安全无虞,像如今这么自在么?
刘方舟耸搭下脑袋:制烟厂基地那晚,如果不是有沈哥在,他估计早就被丧尸咬死了,现在异能者越来越多,各种能力也越来越厉害,换作他是沈哥,恐怕也不愿意要自己这么个战五渣当队友吧,强者当然是要跟强者做朋友啊。
自己这样的,只能老老实实当个扫描仪……
等下!
刘方舟忽然睁大眼睛:沈哥刚刚怎么说的来着,“你有两种选择”?要么当扫描仪要么当队友?也就是说只要自己能努力不拖后腿,就是被正式认可的团队一员了?
明明一个多星期之前,沈哥还说不信任自己所以连车都不愿意教他开啊!
这是已经赢得了沈哥信任的意思吗!!
少年情绪来得快变得更快,立刻爬起来窜到沈十安跟前,既激动又愧疚,扭扭捏捏低着头:“沈哥我错了。我知道你让陶源哥训练我们是为了我们好,我不应该因为这个发脾气还当着大家的面又哭又闹。”
沈十安盯着他的后脑勺看了一会儿,到底是放软了语气:“方舟,末世不是打游戏,任何疏漏都可能危及性命,并且没有办法读档重来。你的异能很厉害,对团队的作用也很大,但战斗力是在末世生存下去的根本,你不能让身体素质成为最大的短板和软肋。制烟厂里是你和陈南运气好,但如果我没有及时赶上呢?越往前走危险越多,我不可能时时刻刻注意到你们的安危。”
刘方舟鼻子发酸:“我知道,沈哥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努力训练,再也不给大家拖后腿了!”悄悄抬起眼睛偷看:“如果我足够努力,是不是就能成为团队的正式一员了?”
“我说过,你有两种选择,该怎么选看你自己。”沈十安转身走了两步,回头看他:“愣着干嘛,不吃饭了?”
“吃吃吃吃吃。”嘿嘿嘿嘿嘿。
早餐尤其丰盛,除了给陈南两个补充体力以外,也是因为午餐只能吃便捷的包装食品——在制烟厂耽误的时间太长,正好又加入了一个会开车的陶源,所以沈十安中途不打算停下来,整个白天都要全速赶路。
时至六月底,天气越来越热。实际上自从临安县那一个多星期连绵不绝的大雨之后气温就快速上升,只不过沈十安等人一路北行,感觉不是特别明显,直到此时才有了深切体会。
骄阳似火,明晃晃挂在天上亮得刺眼,阳光又毒又辣,沿途的树叶放佛要被烤焦一般蔫在枝头,就连风里都像是带着火星子,扑在脸上热得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