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刚把礼品盒里的耳返拿出来,身体已经不知不觉到了少年的怀抱里。高中生特有的年轻,还有身体的硬度,环绕他,或者说挟制着他,让他无处而逃。也脸红得没想逃走。
自己恋爱脑,男人已经认命了,也过了假装扭捏的年龄,被小男朋友摸了一把腰,他就自然地坐在了他的大腿上。
连大腿都是硬邦邦的,好像全身上下没有一块肌肉是软着的。
“我还没给你看这个呢……”他摊开手掌,把镶着原生状态的金水晶耳返给少年看,“好不好看?”
“没你好看。”少年用满是汗的手,覆盖他的右太阳穴,一双以前只知道瞎他妈打篮球的手,现在学会了收起拳头,轻柔地触碰自己的恋人。力度很轻,怕他被自己弄坏弄散,又想把他弄坏弄散。
“瞎说,跟谁学的油嘴滑舌?”男人把耳返亮给他看,“你看,这不是人造水晶,更不是玻璃,这里面有爆彩的,我刚才看了好半天,这应该是货真价实的宝石。”
少年才没心思看什么水晶不水晶的,自己老婆坐大腿,他眼睛只往白衬衫领口和扣子里面看,看到粉色的点赶紧扭一下头,鼻子热了,搓搓。
为了转移大脑里的马赛克,少年不得不看向那个耳返。拿在手里很有分量,沉甸甸的压手心。他也不懂什么叫爆彩,但是随着角度的转换,每一颗透明石头里,好像都带着一小片彩虹,乍一看是只有金色,可实际上,五彩斑斓。
这还只是在廉价酒店的客厅里,头顶就一盏灯,灯光还不够明亮,就能把耳返照成这样。要是上了舞台,由高度数的灯光将水晶打通透,再有追光,可想而知它会是什么样。
鼻子里好些了,没那么热了,于是少年的眼神又开始不听使唤。他的大脑还属于自己,但是老二和眼睛都和自己断绝了血缘关系,全部倒戈去了男人那边,只想盯着男人的喉结来过瘾。
他说话的时候,喉结就动了,少年没忍住,伸手在那上面滑了一下,毛手毛脚的。
“你别闹,听我说完。”男人拧他胳膊,根本拧不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孩子的胳膊腿完全和小时候不一样。小时候还能捏一捏,挺有手感挺好玩儿的。
“狗爪子收回去。”他又拧了一下。
“我没瞎摸啊。”少年讪讪地笑了一下,还想再摸,但也乖乖地收了爪子,不是,收了手。
男人又把话筒拿起来,重要的事得说完,不然少年一会儿闹起来,自己可能连话都说不出来。“你看,他还给我一个专业的话筒,我看着像配套的,应该是早就做好的成品,这个工艺不可能是临时赶制的。”
少年鼻子又发热了,鼻腔深处有某种冲动朝着山根直灌到底。于是他又搓搓,忘掉刚才脑袋里的成片马赛克,把注意力放在话筒上。
“是挺好看的。”说实话,他也有些惊叹,自己只说要一个专业话筒,没想到声乐老师能搞来这种级别的,五六十万估计打不住,“这个才配你。节目组的那个破话筒太旧了。”
“这个得不少钱吧?”男人摸着它,如同摸着长在自己身体上的鳞片,是第二层皮肤,珍贵又真贵,“欠了他好大的人情。我还以为他不会这么帮我,毕竟他挺反对我和你……”
“他反对咱俩其实是为了保护我,我感觉他不是针对你。”少年立刻说,生怕他瞎想,“要是真的针对你,他就不会帮你这么大的忙了。对了,你的歌定下来了么?”
男人点点头:“定了,有人帮我拿到了我自己的歌。”
“有人?谁啊?”少年激起一阵警备心来。
男人给他理了理头发。“那个经纪人。他今天帮我拿到了《捧爱》这首歌,我已经和节目组沟通过了,那就是我下一场PK赛……也是我最后一场比赛的歌曲。他已经告诉我结局了,这一场我一定会输,所以我才会通知后援会的会长结束投票。我不想看我的歌迷做无用功,我不想看着他们高高兴兴地替我往前冲,却不知道我已经被节目组的安排拦下来了。”
“那个经纪人为什么这么帮你?”少年原本不想这么问,但是压不住醋意。他想成熟,但没做到,再加上自己老婆属于跨性别全年龄向的收割选手,路人缘好到爆表。
“他以前和我在一起工作过,所以我们算有交情。”男人把话筒放回礼品盒,双手环住了少年的肩膀,“他说,他预感我能翻红。”
“你肯定能啊,你这么棒,肯定能红!”少年从来不怀疑这点,有的人,生下来就是要当明星的,这种人非常好认,他们就和普通人有壁,从头盖骨到脚踝骨都是为了镜头准备的。
“他说我要是翻红了,一定要签他的公司。”男人靠在少年肩膀上,就是这么个刚刚18岁的男孩儿,给了他安全感。
这个问题倒是让少年一愣,这不是小事,这是能决定一个艺人未来发展的大事,换句话说,是定下一个艺人未来生死的大事。“再说吧,你要是真的红了,肯定不少公司排着队来找你,你可以选一个……”
“我已经答应他了。”男人忽然说。
少年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该说他单纯,还是傻。吃了十年的亏,还以为他长记性,没想到一点儿没变。
“到时候再说吧,我找找人,帮你把把关。签合同是大事,你别脑子一热就答应。”事已至此,少年也不好再说什么,悄悄地,把自己那只不老实的狗爪子塞进男人的衬衫里,揉着他的后腰,“不过你也别灰心,还有复活赛呢。你呼声这么高,复活赛一定可以重返舞台,放心。”
男人孩子气似的蹭他的肩峰,没敢告诉他,自己已经是敲死了不能复活的选手,节目组只让自己走到这一步。“嗯,我不会放弃的。我打算这一场比赛不穿白衬衫了。既然我一定会输,这一场我要浓墨重彩地上台。”
少年趁机开始摸他别的地方。“穿哪套?”
“你帮我复刻的那一套。”男人知道他摸自己胸口了,纵容他,惯着他,“我22岁获得年度最受欢迎歌曲奖那晚的礼服,你曾经用剪刀裁了,裁成一条一条的,后来又专门找人订做帮我复刻的那一套。”
少年的手忽地停下来,想起自己小时候泄愤的举动,荒唐,自暴自弃,带有伤害性质,彻底破坏了那一身带闪的绒面墨蓝色西装。
后来自己带有弥补性质的,找裁缝重新复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