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格对这样的答案不置可否,他的确会被她吸引,但那份吸引还不足以让他做出选择与承诺,所以他也没有议论她的资格,他就是她人生长河中偶然掉落的柳絮,落时无波无澜,去时也只要只要风大一点,就能回到他广袤的天地里去。
既然要走,就走得再彻底一点。
话说到这里,两人都没有新的话题,荣格喝完了杯中的水就起身告辞。
还是初见那般,穿着灰色的西装和大衣,手里拈着一顶帽子,抬手往头上一扣,垂首敛眸,就没有人看得清楚他的表情。
清欢送着他出门,然后倚在门框看着他一路离开了洋楼。
“这么快就完事儿了?”她又掐着嗓子提着腔调阴阳怪气的说。
清欢的视线没有在她身上投注分毫,她直身退回房内,甩手关上房门,然后直接走到柜子前拿出那罐巴掌大小的咖啡豆,扔进垃圾桶。
她早就该明白,靠山山倒,靠水水流,而男人,从来不值得她付出真心。
时间过得很快,元宵那日,清欢就被一顶粉色的小轿子抬进了大帅府。
大帅姓孙,田野出身,没读过几年书,却有一颗不走常路的脑子和一副健壮的躯体,就是这个脑子让他审时度势屡出奇招,就是这幅躯体让他刀山来火海去还不伤分毫,唯一让人觉得惋惜的,就是他没有一颗忠义正直的心。
但毫无疑问,这样的男人在这样的乱世里,是枭雄。
所谓孙大帅,清欢只见过他一次。
那还是1916年的夏天,她独自一人撑船从桥下过,他从远处来站在桥头看风景,一低眸,恰好就看到从桥洞下冒出头来的她。
“你撑船要做什么去?”孙大帅问她。
清欢抬眸反问,“干你什么事?”
在那之前,清欢从没有想过报纸上那个黑面大髯冷厉无情的大帅,会是面前这个剃着寸头,穿着长褂子,两手背在身后,戴着眼镜满脸疑惑的干净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