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父,我当然也舍不得。”猞兹很无奈,“但是我们怎么保得住这群鹿?”
“今天还只是高林部落过来,等不了多久,域外部落那群崽种过来,我们怎么顾得去?”
补好了刀,安排着族人收拾好犀兽人尸体的鹿陆也过来参与他们的讨论,闻言,也是赞同:“猞兹说的也没错。”
有些疲乏的一屁股坐下,他补充道:“经过这次,我们都知道荒川对我们有多重要,若不是这城墙,说不定还真会被高林部落得手!而从荒川买来的药,救了我们多少族人?
荒川跟我们以往见过的部落不同,这是个真正威严而存善的部落,如果用鹿能收获到了荒川的友情,我觉得这反而是个挣了的买卖。”
“而且,若没有荒川的法子,我们还真不一定能驯服了、照顾这群鹿!”鹿陆耸耸肩。
因为猞兹这个活跃的,每个月的交易会总吵着去,部落总要有人坐镇,所以他只去过荒川一次,只这一次,荒川就牢牢抓着了他的心脏。
尤其是某个最靓的风景线……那位大人,明眸善睐,宛如一池潋滟春水绝尘埃!
猞爪叹了口气,感慨着自己果然不再年轻,想法不如当年,颇有股英雄迟暮之感地说:“也是,既然你们都这样认为,那就这样做吧。”
猞兹沉默了半刻,想到自己的雌妻崽子,说:“其实我也有私心,后面的战争我不知道能不能胜利,倘若失败了,我们的命运可想而知。而荒川总会比我们部落安全一点的,所以我想把我的雌性和崽子送到荒川……”
这个想法实在是有点自私了,不过猞兹心意已决。
然而意外的是,鹿陆反而笑着说:“这样也好,起码也能保留斯锐芒的血脉,即使之后斯锐芒不再,或许也有人传播我们的英勇、我们的故事……”
这话说的实在伤感,几人沉默下来,只流血的兽人都忍不住眼角带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