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凌,你先坐下来喝杯茶,这唱歌这种事情就该让擅长的人来。”臧妍秀给洛凌捧了一杯茶过去。“瞧你这累的——先喝杯茶润润喉咙。”
“是不是嫌弃我唱的太难听了?”洛凌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这个——”确实是非常难听的,但是她也不好意思说的这么直白,臧妍秀有些为难了。
【没关系,臧妍秀,就算我是洛凌的粉丝,我也觉得她唱的很难听!】
【是非常难听,不堪入耳的地步,我就想不明白了,这么好听的声音,是怎么能够把一首歌唱的跟鬼哭狼嚎似的?】
【这也算是一种天赋了!】
【把歌唱难听的天赋,要来何用?】
【可以退敌。你看,这要是在古代,她这一开口。敌人估计就先忙着捂耳朵了。】
【有道理,洛凌威武。】
【哪有这回事,她唱的明明还可以?】
【就是说,明明唱得还不错是。】
【楼上的,要不,让洛凌再唱一会儿,让你们再欣赏欣赏。】
【——那还是算了吧!】
虽然喜欢洛凌,但是这真的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这些人一下子就闭嘴了。
“好吧,既然男朋友想要帮我唱歌,我总要给你这么一个机会。”
洛凌咧开嘴笑了笑,将手中的麦克风递给程修。
她唱的本就是程修的solo曲目,还是程修自己写的,程修自然是会唱的,虽然因为版权的问题,他已经很久没有唱过这首歌了。
“太久没有唱了,如果唱得不好听,还请将就一下。”
“放心吧,再难听,也不会比我更难听了。”
洛凌很有自知之明。
程修轻声一笑,开嗓唱道。
【卧槽,开口跪。】
【这简直是天籁,各位是不是我的错觉啊,我怎么觉得太好听了。】
【或许是因为之前是洛凌在唱歌?这样一对比,所以显得特别好听?】
【不是,是真的好听。】
【他唱的比当年还要好听。】
【这本来就是他的歌,他唱当然好听了。】
哪怕现在公司将这首歌给了其他艺人来唱,可是其他人唱,总少了那么几分味道。
因为这首歌的难度跨度很大,尤其是现场版,一个不慎,就容易翻车,所以到目前为止,能够在现场将这首歌完全唱下来的新生代歌手,除却程修,也就只有云泽了。
但是这到底是程修为了他自己写的歌,所以云泽唱,总没有程修来得动听。
在这一刻,不少人都怀念起了当年的box。
【曾经何时,爷为了追box也疯狂过。】
【我当初为了演唱会门票,走遍了整个校园,就为了查看哪一处的信号强一些,方便我抢票。】
【我更夸奖,我当初为了练习抢票,抢了其他人的演唱会门票。当然,后来,我送给我朋友了,他是这人的粉丝。】
【这种事情可不能够干。】
【就干过那么一次,而且,门票我是真的买下来送人了。】
半首歌很快就唱完了。
在场所有人都沉浸在歌声之中。
“修修,我要当你一辈子的歌迷。”
洛凌几乎是整个人扑过去了。
“太好听了。”
臧妍秀是个专业歌手,虽然她更擅长说唱,但是到底是专业音乐学院的学生,对于音乐上的了解,自然比其他人来得更加深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