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岁年突然发现,现在的金绾,说起话来,倒像是小时候的她。
看来这些年,她在金家的生活过的还不错。
当初应该是那个名字叫卢卡斯的男人,救了她。
没有想到,还真的是把她当成妹妹来看。
江丹橘的命还不错,起码比他好。
他隐姓埋名,苟活于世。
如今,依仗着程家生活。
当初程家之所以愿意出手救他,当然是除了他和程家的私人关系,还有他是厉家人的原因。
他是厉家人,然后和厉岁寒,又是水火不容。
许是那时候,程家就看出了,他以后必然是一颗有用的棋子。
厉岁年知道,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完全没有办法和厉岁寒抗衡的。
他也需要程家的帮忙。
即便自己在成家人眼里,只不过是一条走狗的角色,他也要接受的甘之如饴。
这一切的隐忍,都是为了以后,可以重新回到权利之巅。
当初厉岁寒能够在被打倒之后,再重新站起来,那他也一定不会比厉岁寒差。
厉岁年大概是一直抱有这样的心理,才能支持着他,坚强的活下来。
“金小姐,回来白城之后,还适应吗?”厉岁年故意的道。
金绾先是笑了一下。
“我一向是适应能力最强了,来了白城之后,就非常喜欢这里的一切,真的很希望,以后一辈子也不要离开这里。”
她毫不掩饰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就看对面的男人,会怎么回应她的话。
“看来,金小姐真的能屈能伸。”厉岁年道,“我就没有金小姐适应的这么好。”
“怎么?你是被迫来到白城的吗?看来你的老板有点残忍。”
“也不算是被迫吧,为了生活,也是没办法。”
“看不出啊,那你可以再换一份工作,找一个自己喜欢又合适的。”
“人在江湖中,不得不妥协,我要是有金家的家世,当然可以肆意妄为,无所顾忌。”
厉岁年也试图,不要一直一本正经。
开始和金绾说话,能够轻松一点。
成年后,两个人再见面之后,说的话题,都是非常沉重的。
现在,倒是可以谈笑风生了。
金绾只当他说的是玩笑话。
今天来了这一会,知道以后不会和他合作,自己反倒没有那么紧张了。
不用动脑筋,从对方这里打探什么商业上的布局。
只需要,随便聊聊就可以。
还算是轻松愉快。
金绾现在还没有摸清楚,眼前的男人的底细。
她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人不是一个合适的合作伙伴。
“Eric,你是刚来白城的吗?”
“对,昨天刚到,说实话,我昨天就在墨色会所见到了金小姐,本来想去主动打招呼,看到你一直在和朋友说话,就没有冒昧的上前去打扰。”
金绾一怔。
她本来就觉得这个男人奇怪。
原来,昨天就应该是看到过他。
莫非是因为不经意看到,所以才会有眼熟的感觉吗?
金绾觉得,到底是哪里有不对劲。
“是吗?你怎么认得我。”
金绾反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