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人(1 / 2)

金在港口转悠了好几天,白天大街集市瞎溜达,晚上固定酒馆小黑巷。一身行头都换成了土豪标配,出手阔绰,纸醉金迷。

很快就有不知死活的小鱼小虾上钩了。

“抢钱是吧,来啊来抢,连我都抢,让你抢,抢啊。”说一句,打一下,说一句,打一下。在第三天的后半夜,终于被觊觎他一口袋现金的四五个小流氓围堵在巷子里的金,高兴得将几个人绑在一起,脱了脚上别扭到令人发指的皮鞋,抡起鞋底子狠抽这一坨人的脸。

光有钱不行啊,下次还得叫妮卡帮自己选。

“大......大哥请饶了我们吧!我们也是被逼无奈讨口饭吃,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围成一团颤颤巍巍的小混混们非常识时务,没有绝对的实力,就要学会麻溜地认输。

金打腻了,蹲在一坨人的旁边,两手托着腮。“你们老大是谁啊?带我见见?”底层世界的规则非常简单粗暴,实力至上,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磊札这种类型的罪犯,在翻车之后,很容易沿袭原来的老套路,纠集一帮街溜子,换一个地区继续占山为王。

没错,犯人就是从南卡加国逃走的磊札。

金以和他死斗了上百个回合的记忆做担保,这种形式的输出和伤害,一定是他。

磊札的实力虽然很强,思维模式却不复杂。嚣张、多疑、暴力、嗜杀。

并不是金小看了他,童年的影响会贯穿人的一生。磊札的案底他查过,贫民区出身,母亲靠出|卖|肉|体讨生活,染病早亡,父亲嗜酒如命,每天固定的娱乐活动,就是打孩子。十二岁的时候,磊札光靠在街上磨练出的打架技巧,就干|翻了亲爹,一刀将其斩杀。

典型的童年悲剧,但金并不可怜他。受过的伤害和不公,不是他转身成为加害者,将那些痛苦施加于人的合理理由。

被捆成粽子的小混混们互相看看,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新来的那人,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将整个小镇的零散帮派全都打了个遍,原来的头头们死得很干净,一个都不剩。开始底下的人还以为他是什么正义使者,结果头头们死绝之后,他转身成了镇上最大的麻烦。

每天都要交钱,凑不齐就得挨揍。混混们苦不堪言,却连小声比比都不敢。最开始几个反抗的被当场KO后,再没人有勇气说一个“不”字。

“我们惨哪!我们哪儿是抢劫的,我们才天天被抢劫!”一坨人里的某个天然卷鼓起勇气,痛陈这些天受到的压迫。他跟了金两天的梢,这人整天笑嘻嘻的,是个花钱大手大脚,吃了亏也能笑出来的老好人。天然卷发誓自己不会看走眼两次,眼前这位大哥,应该不会是另一个要干|翻他们称王称霸的疯子。

于是金在半小时后,收获了几名小弟,还顺便被委以“请大哥救救我们我们宁可去警局自首都不想再跟着那杀人狂了”的重任。磊札把人命视为儿戏,原来的小帮派之间,打斗归打斗,搞死人终究是大事。

金解开绳子将几个人放走,第二天一早,就在旅馆门口,见到了毫不掩饰行踪,浑身散发杀气和战意的磊札。

“呵呵,原来是老朋友啊。”磊札比之前更强壮了,港口灿烂的阳光晒黑了他的皮肤,却没照亮这人黑暗的心灵。

金叹一口气,他给过他机会了,可这货自己不好好把握。既然又撞到枪口上,想走是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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