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一,去,把避火神珠给我拿过来。”
陈安生点了根烟,吹了口烟圈,墓一则笑嘻嘻的跑到黄太元那边,准备拿走他身上的避火神珠。
黄太元还想护住避火神珠,但此时他连抵抗力都失去了,身上哇哇的疼,哪扛得住墓一强抢?
一扒拉,避火神珠就被墓一拿走,然后屁颠屁颠的送到了陈安生面前。
避火神珠装在一个小布袋里。
陈安生扒开看了一眼,眼睛立即微微一亮。
“不错,好东西。”
世上有很多天生灵物,灵石就是其中一种,但只能算是最常见的一种,避火珠却要比普通的灵石珍稀得多。
它一般只会在某些极端的烈火环境里的诞生,比如温度足够高的烈火窟。
但受环境以及孕育时间长短的影响,避火珠的个头与功效也会各自不同。
最小的避火珠只有蚕豆大小,这种避火珠只能抵挡温度不超过五百度的普通火焰,而且有效距离最多也超不过半米,说是避火珠其实真有点抬举了,实际效用不大,顶多只能当个艺术品,摆着好看。
最大的避火珠则有成年人的拳头大小,这种避火珠在特殊环境里孕育的时间够久,形成了罕见的火髓。
形成了火髓的避火珠那就不得了了,不仅能屏蔽上千度高温的烈火,有效距离往往也能达到两米以上,火髓越深厚功效越强,带上一颗,往怀里一揣,基本能在各种烈火环境中进退自如,睡在火中都不带流汗的。
当然了,避火珠并不是万能的,世间各种布满了烈火的奇异环境,谁也说不准最可怕的烈火窟是什么样的,有些烈火窟充满异火,温度之高甚至达到了四五千度,甚至更高。
在这样的极端环境里,哪怕最强大的避火珠也没什么用,贸然闯进去,照样是该烤熟就烤熟。
所以避火珠是天生灵物,但要说是神珠,那是扯蛋,也就烈火宗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才拿这种东西当神宝。
不过话说回来了。
烈火宗这颗避火珠,个头足有婴儿拳头大小,晶莹剔透,内里已经形成了大约三分之一的火髓。
这确实相当不错了。
在当今这个末法时代,绝对称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宝贝了。
拿着这颗避火珠,陈安生估摸着挡住温度不超过两千度的烈火,撑上个一两小时的应该也是够了。
这种好东西,没落到他手里也就算了,既然落到了他手里,那他还有什么理由再还回去?
至于抢别人的东西这事对不对,会不会形成心理负担…切,那怎么可能呢,这避火珠又不是他抢的,是墓一抢来给他的,好吧?
“有鉴于你们双方为了这东西差点生死厮杀,所以为了你们黄泉楼与烈火宗能够和睦相处,少伤人命,这颗避火珠就先由我保管了,你们有意见吗?”
黄太元差点没吐血了。
尼玛的,做人怎么能这么无耻?
抢东西就抢东西,至于还给自己编一个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吗,你敢编,我都不敢听!
要不是确认打不过,此时黄太元都想跳起来再跟陈安生打上一圈,直到把陈安生打死了。
可惜打不过,那就只能忍着。
烈火宗这边就忍不了了,他们那么多的高手从数千公里外的北原省杀到青江郡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把宗门至宝带回去吗,现在避火珠却落在陈安生手里了,眼看着都要装到口袋里了,他们怎么能不急得发狂。
“不行,这绝对不行…”
“那避火神珠是我们烈火宗的,你不能把它夺走……”
宋钊急得直接从地上蹦起来了,牵扯到伤势,疼得龇牙咧嘴但也顾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