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发财就在一念之间。
叶启明看着这漫天的棉絮,心中大喜。
他立刻骑着二八凤凰牌自行车回了家里,让他意外的是,胡三这小瘪三竟然在他家门口等他。
“你干什么?”
叶启明走了过去,这家伙在他家门口抽烟,导致路过的乡亲们都不敢走得离他们家太近。
“嘿嘿,明哥,你总算回来了,刚刚干啥去了?”
胡三看着叶启明,脸上嬉皮笑脸的说道,身后的几个小弟也是热情的一口一个明哥的叫。
即便是被叶启明抽了大嘴巴子的那个小子,也心不甘情不愿的嬉皮笑脸的叫明哥。
“有事去了,你来找我有事?”叶启明看着胡三。
胡三嘿嘿笑了笑,驼着个背,嘻嘻哈哈道:“明哥,仇我已经帮你报了,我家的猪场也已经被我给推平了,现在就等着去盖厂子了,你那里准备得怎么样了?”
叶启明算是明白了,这家伙为了想挣钱,已经迫不及待了。
“东西我还在准备,我问你,东北角的那一片棉花树是谁家种的?”叶启明问道。
他要做棉花鞋,那么,棉花树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他需要跟棉花树的主人合作。
“东北角的棉花树?”
胡三挠了挠头,一时间想不起来。
“老大,那棉花树是王寡妇家的。”
身后的一个小弟靠在胡三耳朵旁边低声说道。
“哦哦,对,我想起来了。”
胡三一拍大腿,连忙说道,“那样子是结婚三个月就死了老公的王寡妇种的,咋了?那棉絮又不值钱。”
的确,棉絮在这个年代不算什么很值钱的东西。
事实上,这东西在二十一世纪,就更不值钱了。
“王寡妇家在哪儿?带我过去。”叶启明说道。
他虽然继承了这一具身体,但是,叶启明只继承了其中一部分的记忆,这些记忆都是有些零碎的。
更多的时候,叶启明根本想不起来其他的记忆了,就比如这个王寡妇家,他就不知道是谁。
胡三有些意外,没想到叶启明竟然不知道王寡妇住哪儿?
这不是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的事情吗?
当然,他也没多想,反正挣钱重要,这时候只要叶启明说什么,他都答应。
当下走在了前面,挥了挥手,嘿嘿道:“跟我来。”
几个小弟屁颠屁颠跟在他身后,叶启明也跟了过去。
一栋破旧的老瓦房里。
这房子年代有些久远了,是破了修,修了破,破了又修,一直都没有重新盖一栋。
没办法,因为家里没个男人,多多少少来说,是不方便的,毕竟女人干不了男人干的重活。
屋子里也十分的简陋,属于刮风的时候漏风,下雨的时候口水的那种。
一张老旧的桌子,几张破破烂烂的凳子,最旁边还有一张不大的木床,这就是王寡妇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