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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公子欲剑(1 / 2)

昨日东都城里有大戏,夜里瓶花插烛,各处楼台水榭定然花光灯影、宝鼎浮香,皇城,又是一夜鱼龙舞,只可惜老管家看得紧,苏府阖门又早,自己不曾亲见。

今日早起,苏锦看完几本经注,再囫囵用过早食后,才惊觉窗外已经不知不觉开始起了风,黄了叶。

秋风十里,日日不同,客居东都,又事事如常。

苏少爷饶有兴致取来纸笔,沉吟间抖了抖长袖,而后身体微微前倾,垂首翘臀的美姿初初一现,笔墨便在风纸生宣上徐徐绽开,一笔一画、一字一句,好在常年匡正下来,颜筋柳骨不敢说,至少称得上端庄。

尚可尚可。

望着这卷墨迹未干的《忆江南》,苏锦忍不住摇头,既是书江南,自然应该隽秀俊逸,北人来写,远不如娘亲,至于当年的南国大小姐为何落定去了北国边镇,娘亲不说,自己也忘了问。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阿奴一边捣药,一边凑到窗前歪着脑袋念,过后拍须溜马称赞说:“少爷出口成章、泼墨如画,这词,填得真好!”心想,才情这等事玄之又玄,而所谓天赋异禀,说的,多半就是少爷这种不九死一生患过一场脑疾不开最后一窍的人,艳羡不来。

柳城郡有条白狼水,不远便是彩泉寺。

那彩泉寺自前朝时开山门、立香火,足足鼎盛了数百年。记得少爷暴病那年,夫人特意去吃斋祈过福,请来佛像供在龛上。

此事说来也怪,打那之后,苏家少爷没几日就下得床来,还仿佛开窍得了悟,治学研经、书画琴棋,几乎样样不落……阿奴不禁感怀,少爷能有今日的成就,夫人她在天有灵若是见了,该欣慰才是。

阿奴本是雁门弃儿。

十余年前,杀千刀的北蛮人越过塞围,烧杀抢掠了雁门诸郡,雁门遗孤自此流落得到处都是,大多都成了城墙下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乞儿和勾栏里的歌舞琴抚。

捡他来时,苏家夫人便给他起了乳名“弃奴”,既是时风下的上流雅趣,也是寄望着卑贱易养。

苏锦听了赞,白皙的脸面微微一红,咳嗽着推说道:“哪里是少爷我写得好,本就春暖花香、岁稔时康的好地方,春风一过江水白、十里舫船满楼招,风景自然步步如画,我倒是觉得,错过了昨夜皇城里的热闹,写得平淡了呀……”

苏四那老小子阴险,耳门外居然加了三把锁!

“少爷说的都对,这诗吟得更好,可惜了没拿去兰台海比比!”阿奴腆脸附和,反正江南他也不曾去过,随少爷胡诌。

“对有何用?”少爷撒气道:“少爷要学剑!丈夫当学万人敌,本该一书一剑,我若能如剑仙柳白眉一般,当先一剑,便是劈了你个阿谀奉承之徒!”

阿奴呵呵傻笑,揉着脑门接嘴,“少爷想习武练剑,我看才是岔了路,打小十三叔让我练来练去,尽是瞎折腾,也就诓我砍了十年柴,那剑放着生锈,也不许我拔出来。”

阿奴身材壮硕,常年背了个很江湖气的白狐皮囊,既是帮少爷背的笔囊,也是自己的剑囊,里头,装着柄拄拐用的黝黑钝剑。

少爷作势去拿剑,自然不会真劈,拢了拢长袖,转身迈步走近案桌。

今日又煮了茶,炉火里添过几卷别人抢破脑袋的所谓存世孤本,他轻咳两声静静等着水沸,继而闭着眼睛长长一闻,汩汩的热气里飘出阵阵清涩的茶香。这般鸿儒大作煮出来的茶水每日喝它几壶,果然醒神解乏,嘴里的药苦自然也会淡一点。

小时候那苏锦本就痴痴呆呆,足十岁那年,也规规矩矩害过一场大病,自此落下了病根需常年服药,习不了武不说,早先几年弱柳扶风,稍稍走动几步便虚汗淋漓、后继乏力。

好在这六年里,每日身体力行的效果着实不错,例如坐得久了,时而四处走走,时而院子里打打慢得能结蛛网的半吊子太极,身体虽还单薄,但肯定强健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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