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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洛氏遗孤(1 / 2)

至暗至明之处,往往一点杂色便皎如日星,极容易辨识,而黑白交替的灰色能蒙蔽气息,又总能让人错觉周遭无恙,似空无一物。人从暗影斑驳的角落里现身之时,阿奴疑惑揉了揉眼睛,明明阁楼里空空如也,想不到竟还真能藏得下人。

那人提着酒壶出来,同样疑惑开口,“你这鼻子属狗的?”

苏锦打量着对方没有立即回话,这俊朗的男子穿了一身夜行黑衣,眉如墨画,口似涂彩,还嵌着一双寒星点珠般的眼眸。这皮囊,简直好看得令人发指,若是江湖上百晓堂那群无聊之人也像评定美女一样出一则美男榜,此人说不得能摘魁,而这一身完美的隐匿身法更是了得,如果不是残存一丝酒气,自己实难发现。

“当日水牢的确欠了你,偏巧我不喜欢占人便宜,若不介意,自然能接着喝几口!”

那人随手掷出酒壶。苏锦抬手要接,可光芒一闪就已穿过虎口,撞在胸膛,感觉像矮骡子的大锤狠狠一砸,足足有千钧之力。苏锦身形震退数步又摇晃了几下才站稳脚跟,随即一口血水从嘴角溢出。

阿奴见状,急呵一声少爷当心,马步一扎便作势拔剑,却见苏锦赶忙摆手,要是被人一葫芦砸死就真成了笑话,他揭开葫塞若无其事喝了口之后扔回,笑着说道:“滋味平平,还不知阁下名讳,何况酒葫芦砸人,也不是还礼之道。”

那人皱着眉头更加疑惑,“黄粱,受人抬举送了个‘盗圣’的雅号,听闻博山侯府的小少爷自幼多病,我还以为只是老侯爷藏锋,莫非,你真不会武?”

“杀鸡算吗?”酒水穿肠,还好嘴里的余腥淡了几分。

江湖上有书、琴、花、盗四圣,都是璀璨人杰,想不到眼前之人便是盗圣黄粱。这黄粱来无影去无踪,据说偷天盗地无所不能,近年频频光顾豪门深院,连北燕皇宫都不能幸免,同时,也是个出了名的古怪人物,取名黄粱,便也是戏嬉江湖、黄粱一梦的立意,只想不到,除此之外还是个嗜酒如命的美男子。

“那就奇了怪,不曾习武,却又六识通明,这闻香识人的功夫,只怕普天之下除了白马寺里的通德老和尚,没人及得上你。”

“黄兄谬赞,大概是在下从小喝的汤药多,又有些奇遇之故。”苏锦边说边走到窗前,拿起那支头簪同样嗅了嗅,听黄粱又问:“可有眉目?这阁楼是当年古越王妃的起居之所,你站的那里,正是当年古越灭国,王妃为免受辱纵身跃下的窗台。”

苏锦摇头,“黄兄也是古越人?”

“忘了,但应该不是。”

苏锦对这托词无言以对,毕竟交浅言深,他望着窗外夜色。此时的山阳城空寂,也美得出奇,那风华绝代的古越王妃,一定无数次在这般寂静无声的夜晚站在窗前远眺故土,万般愁绪,也终归随着那粉身碎骨的一跃烟消云散。

心若不安,又何处是归途。

除了晚琴沐歌,东都尚有十美,可当年的古越王妃同样是天下一等一的美貌女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还以讹传讹说那年北燕征越,不过太祖聊发少年狂,欲抱美人归,说来可笑,九州归一之后,太祖没过多久便归了天,有心无力,也不知哪来的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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