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沐春风,就像是一只小狼崽子。
狼这种生物,通常在森林中能与人类共存,因为人并没有列入它的食谱当中。
可一旦幼狼尝到人血的甜头,以后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潜入村庄袭击人类。
因此伤过人的狼,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将它灭掉!
郑鸳掏出纸巾擦拭眼泪,“爷爷是突发脑溢血,在床上弥留了三天的时间,交代了后事才离开的。”
“他说自己错了,从一开始就不该和您为敌,还希望拜托我来找您讲和。”
“可新一任的郑家主人,也就是我大伯,竟然宁愿和春风楼这种地方合作,也不愿意放弃利益!”
林雨华拍了拍她的肩膀,“节哀。”
如果真是春风楼的人下手,绝不肯能让郑步苟在床上弥留三天,可见是自然死亡,不关沐春风的事。
葬礼现场,林雨华和郑成杰以及郑鸳坐在一张桌上。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西装革履笑容满面,正挨个桌子的敬酒。
郑成杰脸色难看的道:“大哥,看见那死胖子了没有,他就是我大伯郑云峰!”
“这家伙盼着爷爷死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爷爷真死了,他比过节都高兴!”
郑鸳也厌恶的道:“好歹装模作样掉两颗眼泪,他这么干简直是丢我们郑家的脸!”
“父母不慈儿女不孝,以后他死了,他的儿子也会这样对他!”
林雨华没有想到,这对姐弟俩还挺有孝心。
尤其是郑成杰,以前就是个胡作非为,偷鸡摸狗的皮条客,也能对郑老爷子的死心怀感伤。
反看郑家的中流砥柱,以前老爷子最仰仗的人们,这会儿正笑容满面的和郑云峰聊着天。
原本应该肃穆而隆重的葬礼,竟然成了新旧权力交接的庆祝会。
按照道理来说,以林雨华的身份地位,郑云峰应该率先来敬酒。
可从葬礼开始到结束,郑云峰连看都没看林雨华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