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尔斯把锁链拿起来,沉默的挂在两人手上。
然后看她一眼:“需要银匕首吗?”
宋时晚……
“我可以接受死在你手下。”弗尔斯的神情非常认真:“只要你和我一起死。”
宋时晚……
“假的。”宋时晚晃了晃手上的锁链:“我是为了你,才杀了卡纳的,我要从他身边,回到你身边。”
“弗尔斯大人,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人,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允许任何东西伤害你。”
“好感度+2”
这大概是弗尔斯涨好感度涨的最快的一天了。
不过,即使这样,还是负好感度。
外面阳光比较大,弗尔斯也不出去,手指摆弄着那锁链,还拿了好几个雕花精致的铃铛。
“你看看你喜欢那个?”
宋时晚看各种材质都有,雕花一个比一个精美,小声说道:“能说都不喜欢吗?”
苍白的脸色抬起来,眸间阴郁不明:“不能。”
这么变态的手段是从哪里学的。
宋时晚随便指了一个:“金色的吧,显的皮肤白。”
团子看一眼:“你已经够白了。”
弗尔斯把她指的金色的铃铛挑出来,弯腰挂在她脚踝上。
的确衬着皮肤白皙,有点泛蓝的血管清晰可见。
他也很有耐性。
把铃铛戴上。
重新把刚刚解开的锁链把两人锁在一起。
宋书晚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弗尔斯:“你这么久都没喝过我的血,你平时喝什么?”
弗尔斯微微愣了一下:“兽血也可以让血族活下来。”
说着皱眉:“不过他们的血很差劲。”
宋时晚之前还是在卡纳哪里见过他喝普通人的血:“那其他人的血呢?你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