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天德看来,这么秘密的事情,能够随便跟林婉说,那么,以后也会随便跟被人说。
女人只是一只花瓶和舒适的床垫,绝对不能过多的掌握秘密。
有这样一句话,“掌握别人的秘密,是一种原罪”。
于晓跟着于天德这几年来,几乎经历了于天德所以见不得光的事情。
以前,于天德控制了于晓的父母、弟弟,所以根本不怕反水,但就在七月份,她的家人已经移民去了加麻大。
没有了这样一层保障,于天德心里很是没底。
虽然于晓表现得爱她爱的死去活来的样子,不过,将心比心,于天德肯定不会亲自给自己的女人找别的男人。
于晓却能做到这点,这是为什么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不爱!
于天德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去分析于晓,其实本身就是错的。
女人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甚至是行为习惯,都是跟男人不一样的。
先别说于晓是不是斯德哥尔摩症患者,至少从她一系类的行为来看,对于天德可谓是忠心耿耿。
事实也是如此,但于天德仍然感到了恐惧。
他狠狠拍了一下方向盘,心中尽管隐隐作痛,但仍然吉安娜的做出了决定。
于晓洗完了澡,特意在某些部位喷上了淡雅的香水,那是于天德最喜欢的部位。
换上一件粉红色的丝绸睡袍,躺靠在床上,手里的遥控器无意识的转换这频道。
无论什么节目,都不能让她关注,画面不断地转换,丝毫不能吸引她的目光。
她在想事情。
于天德出去了,尽管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她很清楚,是去找林婉那个贱人去了。
说实话,于晓还从来没见过这样贱的女人。
前天晚上的事情就不说了,那么明显的一个圈套,那贱女人竟然看不出来,竟然还反咬刘志成一口。
这种狼心狗肺的行为,是不是只有那些所谓的官宦子弟才做的出来?
看着于天德一次又一次的玩弄,于晓心中出了悲哀、感叹,更多的是对林林婉的鄙视。
什么样的女人是最贱的?
明明知道男人只是玩弄,还一直不离不弃。
比如她自己。
于晓流下了眼泪。
于天德是魔鬼,是禽兽,是刽子手。
这些年,死在于天德手里的人,男男女女,只她知道的,就不下五个。
更别说里面还有一尸两命的苦命人。
于晓能够察觉到于天德不一样,这个男人把林婉当成了最新的猎物,但是那种目光中,竟然出现了痴迷。
这才是于晓最恐惧的。
她很怕自己有一天也会于天德弃如敝履。
于晓却是深爱着于天德,爱的是那样的卑微,那些的低下,没有任何的尊严。
不但要满足于天德各种各样的变太要求,还要亲自出手给他物色猎物。
于晓伸开手,纤长的手指,白皙的肌肤,血红的指甲是那样刺目,其实,她整只手都该是血红的才对,染满了许多好女孩儿的鲜血。
为了自保,这些年,她搜集了于天德各种各样的证据。
她从来没想过要背叛于天德,但是,她却不想死,至少不想莫名其妙的死。
“叮咚…”
突如其来的门铃声把她吓了一跳,遥控器一下子掉到地板上,发出一声响。
她赶紧捡起来,扔到一边,然后跑去开门。
门外是于天德,她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