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很庆幸自己早早就穿上了那件金丝软甲。
“这金丝软甲不愧是极品宝物,那么尖锐的狙击枪子弹头愣是没穿破一点这金丝软甲,也难怪当年韦小宝能在宫中数次大难不死,和这件宝衣有很大关系啊!”
红巾军都认为林天已经被打死了,所以没人再去关注他。
林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皮留了一道缝隙,一直在盯着不断向他靠近的红巾军。
“300米,200米,150米!”
林天自己在心里估算着大概的距离,他打算把红巾军放进了再大,这样也省的他往那边跑了。
150米已经在汤姆逊冲锋枪的有效射程之内了,今天没在犹豫,直接半蹲成跪姿射击姿势,扣动汤姆逊冲锋枪,一通射击。
汤姆逊冲锋枪的射速很快,每分钟单发高发40发的射速,连发更是达到每分钟720发的恐怖射速,所以一百发子弹不到一分钟就被打光了。
“我去!这么快?”
林天还有点后悔,早知道刚才就调成单发了,还能节省点子弹。
红巾军万万没想到林天还没死,尤其是那名红巾军的狙击手,瞪大眼珠,那表情就像活见了鬼一样。
他手里拿着的那把狙击枪可是有效射程高达800米的距离啊,而刚才从他开枪射击的地方,到林天被击中倒地的地方,距离最多不超过500米,他是亲眼看到子弹击中了林天的胸膛,按理说这会人应该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吧?
只不过,那名狙击手来不及多想,再次举起狙击枪,瞄准了了林天,从狙击镜里,他看到林天面带微笑的张了三下嘴。
如果同样身为大夏国人,一定能读懂林天此时的口型在说什么,去死吧!
嗖!一颗子弹像长了眼睛一样,精准的洞穿了那名大胡子狙击手的眉心,一枪爆头!
子弹从枪口出堂,到击毙敌人,所需要的时间大概是十秒钟,所以在林天开枪的一分钟后,从左到右,一字排开,那些来追杀他们的红巾军全部中弹身亡。
冷锋当时看着林天被狙杀,伤心了一下,就带着钱必达和臀肚还有7个当地人不停的向前跑着,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的枪声,回过头来一看,傻眼了!
“林天又活过来了?”
以冷锋在战狼这么多年的特种兵作战经验,刚才林天肯定是被一颗狙击枪的子弹击中了,基本是不可能还有生还的希望了,可偏偏这会他又爬起来了,不光爬起来了,他还以1敌30多红巾军,把敌人全歼!!!
“这小子不是人类范畴领域的吧?”
冷锋自认为自己当兵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奇兵将才没听过?可这个叫林天的家伙,真是一次又一次的在刷新着他的三观,他的行事风格让冷锋是既看不透,也看不懂。
跟在冷锋身后的7个当地人也满脸都是震惊的表情,他们本来以为林天就是身手了得,没想到连子弹都打不死,他们互相聊了几句之后,最终只讨论出了一个结果。
林天不是人!而是神!是上天派来搭救他们的神仙,要不然怎么连子弹都打不死他呢?
于是,7个当地人全都朝着林天的方向跪下了,不停的给林天磕头,嘴里还说着一些当地话,大致意思就是,感谢老天保佑,派了一位活神仙来搭救他们。
林天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当地人当成了神明,此时,他正在分析身上这件金丝软甲到底算什么级别的防弹衣。
林天的身体虽然经过超级士兵血清的改造强化,已经很结实了,可刚才被一把狙击枪的子弹顶飞,这会依旧还是感觉胸口有点痛,这也就是林天,要是换作普通人,就算穿着金丝软甲,子弹穿不透,但光这冲击力也足以把人的心脏震碎。
“看来以后不能硬抗了。”
林天揉着胸口,站在大街上,突然听到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掏出手机一看,是李浩打来的电话。
林天看了看四周,由于红巾军全都被他击毙了,现在街道上逐渐有了当地人出现,暂时没什么危险,就接通了电话。
“天哥,你干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