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儿追至面前,关切地上下打量关心着胡小蛮:“公主,你没事吧?”声音里颇有余惧。
胡小蛮咬紧贝齿,没有回答,心中却早已轰雷阵阵、汹涌澎湃。
没错!狼王说的没错。这是他第二次救她的命了!每一次都是险象环生地从马蹄下救了她!按理,救命之恩自当感恩戴德。可不知为什么,她真的感激不起来。被狼王心不甘情不愿救了之后,又要被他鄙夷如斯,糟贱若此,令她气到真宁愿死了拉倒!
她怔忡地望着阿史那骑上赤鬃烈马,径直奔驰往骑射场去。
紧随其后,一字形排开的是十二骑高大健壮的年轻男子,个个俊朗帅气,英姿勃发,好有气势!他们装束如同颇黎,皆披着黑色披风,披风的底部绣满一圈金狼头图案。此时,在沙漠凉风的吹送下,十三件玄色披风飞扬在空中,像一面面凯旋的旗帜。旗帜上,一群金狼头在吡牙叫嚣。
陡然,叫嚣的金狼头幻变为阿史那深邃冷竣盛气凌人的脸庞!
哦!不!
胡小蛮懊恼地回过神来,蓦然紧紧拽住身旁那位正要蹬上骏马随后赶去的颇黎。猛力的动作来得突然野蛮,颇黎猝不及防之下险些摔倒。
他无奈地立在马旁看着胡小蛮道:“公主,我必须赶去骑射场操练,不得有半点耽误的!”
她的美目定定地盯着他,坚定地开口请求:“颇黎将军,请你收我为徒!我要跟你学习骑射!”
颇黎愣住,呐呐道:“你在说什么?这不可能!公主你是什么身份的人,狼王不会答应的!”
“你不要让他知道就行!求你了!”胡小蛮再次恳求。
颇黎断然拒绝:“这不可能!长乐公主,我不能私下收徒,更何况是狼王的…… 你别白费心机投机取巧了,没有什么事可以瞒过狼王!再说,我自己也不愿意有任何事隐瞒狼王。”
好个忠心的将军!胡小蛮不再强求,只淡淡抛下一句:“既然如此,我自己去找他谈!”
话音刚落,人已经如离弦之箭般奔向骑射场。
她暗暗发誓:她一定要学会骑马和射箭!她再也不要承受狼王那心不甘情不愿的救命之恩了!
从前,她在警校枪法都得第一名,她就不信,学习射箭有多难!骑马、射箭是突厥人必备的本领,宛若现代警察开车、开枪的必备技能,身为女警,岂能不会?人应该与时俱进,入乡随俗。如果在命运的安排下,她不得不在这个时代这个民族里混,就得先学会这个地方的谋生之道。
她不要再让任何人瞧不起她,视她如敝屣;她不要再屈服于烈马的铁蹄下;她不要再面对蒙面杀手的行刺束手无措!
胡小蛮跑得飞快,看得颇黎和怜儿目瞪口呆。
“公主——”
颇黎跨上骏马追赶,迎着渐起的寒风大喊:“长乐公主,等等!长乐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