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羽林郎的红斗篷,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大路从来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因此,守规矩的云琅非常的刺眼。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变得灰头土脸。“窝囊!”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弄下去。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的好看。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游春马是马匹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前打扰。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一起走走。”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的晦暗之色顿时消失了,在马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不打扰了,日后营再会。”说罢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这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送战场。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关的麦子五月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让人看着欢喜。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偷谷子。农忙时节,山林里的猎夫们不见了踪影,再加云琅的红披风有鬼神辟易的效果,总之,他一个猎夫都没有遇到。伤害羽林的后果是可怕的,不论是国法还是羽林别人的都不会放过凶手。而羽林人处置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都是以事发地为圆心画一个圆圈,然后把圆圈里的所有生物统统干掉。袭击建章宫骑与谋反同罪!游春马很聪明,走到山林位置之后,不愿意往前多走一步,老虎的尿液对它有着天然的威慑力。不过,这种马也非常的死心眼,当云琅跳下马牵着它前进的时候,它非常乖巧的跟着走,虽然很惊慌,每一步却踩得很稳。云琅没有直接山,而是在弄死三个猎夫的小屋里准备停留一夜再走,他不是很确定身后有没有人追踪。这座死过人的木屋,很显然被猎夫们抛弃了,里面再也没有准备好的食物,以及柴火,火塘里的柴灰冰冷,甚至吸收了太多水分凝结成块。云琅拖来了一颗枯树,用宝剑砍成柴火,不一会升起来了一堆火。傍晚的时候,山岚阵阵,风从平原,河面吹过来,引发了阵阵松涛。一个人的时候,云琅总是非常的自在,不论是煮茶,还是烤肉,都得心应手。游春马越来越不安,云琅笑着忍住了想要呼唤大王的冲动。他相信,只要他走进松林,老虎大王该收到他到来的信息。老虎知道了,太宰也自然会知道,他或许不相信云琅会出卖他,却一定会探查一下云琅有没有被有心人盯梢。饭菜,自然是要做三份的,太宰的面条,云琅的米饭,老虎的猪腿一样都不能少。当游春马惊惧的围着云琅转圈子的时候,听门外有人道:“把马牵出来,要不然一会被老虎吓得屎尿齐流的,还怎么吃饭。”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云琅心里暖和,刚刚把门打开,被老虎扑倒在地,好在,他很有先见之明的戴了一张面具,才逃过老虎的**。太宰一把抓住游春马的缰绳,将它牵了出去,这才没有波及到刚刚做好的饭食。跟老虎亲热了好久,它才把注意力放到烤的温热的猪腿,把猪腿叼在一块干净的木头案子,这才用两只爪子按住开始大嚼。“又长高了一些,咦,从哪里弄来的羽林军服,还是郎官!”云琅把印信递给太宰,得意的道:“伪帝刘彻给的。”太宰研究了一下印信撇撇嘴道:“这是昔日大秦的宫骑的腰牌,去掉了最面的秦钮,成羽林郎官印信了。这次出去有什么收获?”云琅笑道:“收获是我成了羽林郎,有资格购买骊山脚下,渭水之滨的土地,倒霉的是伪帝开价两千万。”太宰咬咬牙道:“如果变卖遗物,应该可以凑齐这笔钱。”云琅嘿嘿笑道:“少傻了,这是人家在为难我,我一个孤儿,要是能轻易地拿出两千万钱,人家才会怀疑呢。说白了,根本不是钱的事情,皇帝跟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做生意才是天大的笑话。”“那该怎么办?”“其实是好事,你别忘了,但凡是皇帝都有一言九鼎的坏毛病。只要我凭借一己之力赚到了两千万钱,这块地铁定会属于我们。我现在要做的是慢慢敲定脚跟,让人人都知道皇帝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最后做成这一桩可笑的买卖,并且让他成为铁一样的事实。”太宰叹息一声道:“我久在深山,对这些已经非常陌生了。”云琅瞅瞅太宰已经大半花白的头发,心头一软低声道:“我来办,你不用担心,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可曾发病?”太宰苦笑道:“都是贱毛病,你在的时候心神松懈,万病齐发,你不在的时候,我什么事情都没有。”“鹿奶一定要每天都喝,一顿都不能少,我们还要一起努力,在始皇陵修建一个大大的庄园,让这里成为人烟密集之地,只要经过几年改造,我想,即便是当年修建皇陵的人复生,也认不出这里的原貌。将始皇陵从天外天搬进人间,才是对他最好的保护。”太宰点点头道:“你是对的,我们以前只是简单的防护,只要有人进来,会被斩杀,这些年死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终究有一天,会被人看出蹊跷来的,shā're:n隐瞒,终究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