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珍珠西北一里外,和热闹繁荣的商业区截然不同。
这里破旧楼房林立,街道拥挤且潮湿阴暗。
沉重的脚步声伴随喘息声传来。
窗户、垃圾堆、巷子里探出一双双无光的眼神,或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或流浪狗。
他们看到声音主人后,纷纷缩了回去。
身穿黑色特种作战服的中年人,紧紧提着一个铁皮保险箱,左肩膀鲜血淋漓,更严重是他被打穿的右膝盖,使得他无法全力奔逃。
一瘸一拐地踉跄,在巷子里穿行。
“该死的……王八蛋。
“林洪森,老子要是能活着回去,必定把你大卸八块!”
王志刚面目扭曲,既因为身上的疼痛,也因为小队出了叛徒,导致此次计划满盘皆输。
要不是队员护着他,他绝对无法突破包围圈。
但……现在,也只是苟延残喘,腿脚受创,他的轻功残了七八成,如何逃!
他逃不出诺肯城城区,更完成不了任务。
王志刚听到了身后传来的簌簌风声,他眼神越发愤恨,摸了摸胸口腰间仅剩一颗的高爆手榴弹。
也许……他能带走一两个敌人。
簌簌~几道身影在高楼间闪过,伫立在前方破楼阳台栏杆。
左右两侧巷子,缓步走出三四个人,同样是身穿特殊的作战服,大多手持枪械。
“你觉得你能逃多远?另外,不用拿着那箱子了,合剂早已经被我们掉包,里面几支营养剂罢了。”
王志刚停了下来。
身后戏谑声音传来,银色哈雷摩托车熄火。
戴银框眼镜的儒雅金发中年人笑容灿烂下了车,随意将手上的物体丢出。
“可惜了,只来了你们一队人,是太自信呢,还是不把我们红狼三队放在眼里?”
声音未落,湿润的物体滚到了王志刚面前。
仅一眼,王志刚几近疯狂,目眦尽裂,那是他视为弟弟的队员。
“畜生!”
拉环落地,王志刚丢开保险箱,紧攥着手里手榴弹,左脚全力一蹬,试图扑向那名金发男子。
但敌人早已经准备且注意到了他的动作。
金发男子无比淡定,仿佛没看到王志刚的小动作。
身侧干练的紧身皮衣女人抬起手,神色冰冷,手枪红外线准星已经稳稳落到了王志刚的额头。
“留活口!”金发男慢悠悠说了一句。
女人同时挪开枪口,对准王志刚的右手。
王志刚眼神悲怆,距离太远,他哪怕抛出手榴弹,很难奏效,转而往自己脑袋按去,就指望自己能死在这颗手榴弹下。
砰!枪声同时响起。
王志刚已经闭上眼,听天由命,要么重伤被活捉,要么死亡解脱。
他希望是后者。
要是被活捉,以这群畜生的作风,他绝对会比死还要凄惨无数倍,“希望梅子他们走运一些,不要落到他们手里。”
思绪闪过,下一秒,他只感觉手腕被人攥住,顿感诧异。
且迟迟没感觉到子弹穿过身体的触感。
王志刚惊疑睁开眼,以敌人的实力,除非是宗师,要不然不可能快过子弹,先一步抓住他的。
看着眼前,淡然出尘的华夏青年,王志刚一脸震惊。
他不认识这人,却知道此人实力绝对高深莫测。
包围着的外国人,同样一个个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