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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顺手而成的一章(1 / 1)

少年化作飞鸟,去了何方? 为何我再也找不回年轻时候的感觉? 多年以后,我活成了你的模样。 …… 写完上一章,越发觉得暗墟之渊是个好人,可谓字字肺腑,可惜写的东西没人儿看。 开个玩笑,不信就去评论区骂我。 因为上一章写顺手了,不妨再写一章,反正写随笔的好处就是随心所欲,不需要任何大纲以及心理负担,想写就写,这是一片思想的旷野。 喜欢做梦,却总是记不得梦里发生过什么,印象中应该是噩梦居多,却因为睡得太死,连吓醒的可能都没有,反而越发嗜睡。记忆力也不行,总是忘,连给自己提供灵感的可能都没留下。 夜里倒是灵感爆炸的时间段,只是熬不得了,一不小心会升天的。 坚守着四十岁前不结婚但未必不谈恋爱的大不孝信条,我熬到了二分之一的年头,离成功还有一倍之遥; 直到那天梦见自己的暗恋对象,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 主要是我觉得太不科学了,太没道理了,既然现代人结个婚要考虑这么多条件和不确定因素,那大家干脆都别结了,任性地打一辈子光棍吧。 自恋是世界上最持久的恋爱,如此爱一场,也不错喔。 同性或许比较前卫咯,比较重口味不过我觉得也可以小清新的说,但貌似也是合理存在的。那个唱惊雷的不是说凡一切存在皆是合理吗? 然后他被杨坤骂了。 然后被全网骂了。 这种骂,不是对蔡徐坤那种不明事理的黑,而是堂堂正正的怼。 我叹一口气,心想何必,手指微微一颤,沉默而不失风度地点个赞。 怼得好! 回归正题。 再者,我个人觉得,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实在是太土太没效率了,活该一辈子打光棍。 我深深的知道自己大器晚成而且不愿把智商浪费在和不熟悉的女人交流上,因此预言自己会单身到四十岁,这在很多人看来是荒谬的,实际上是很有可能存在的。 我讨厌那些自以为什么都懂所以不肯和你认真讨论一个话题的家伙。可以有分歧,但不可以不认真,不可以不尊重。 也不喜欢那些自以为正义而把个人想法强加给别人的家伙,这种做法非要给一个形容的话,那就是思想上的强奸。 结婚是一种生存方式,可以选择不结,大多数人会结,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子活得比较合理,但是不结又何尝不合理了? 繁衍后代是很多人都在做的事,地球上不缺你一个人的贡献; 至于家族观念,有什么所谓的呢?世上姓刘的姓张的姓王的多了去了,你没准就是其中看不见的那一朵。 至于恋爱,我觉得这才是最主要的问题,这是一种心理和生理上的自发需求,只不过,我在想,这种需求或许在某些情况下,能被另一种方式给取代了,而且是一种更加前卫、环保的方式。 想一想,男(女)人真的一定要女(男)人在身边才能活下去吗? 凡是像样点的生活,不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斤斤计较,就少了点自我,不是吗? 你或许会告诉我,人终将要成长,然后面对这些的,每个人都是这样。 好吧,这本来就是一个随便的话题,我也是睡不着随便写写的。 试问,这世间所有的问题都能给出一个既定的答案,那么我们的思考和讨论又有什么意义?若总是为自己的欲望而找借口,活在一个被谎言充斥的复杂世界里,这样有意思吗? 我倒不是愤世嫉俗,只是觉得,当下的群众需要一种理性的眼光来对待事物的变化,去真正完善自己的使命,而不是在谎言与欺骗里霍乱无度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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