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我看看!”
难得有机会进入军部,慕初笛当然不会浪费在办公室这种地方。
军人,她一直很敬畏。
这次的台风过境,许多地方都如同废墟,后续的支援工作,全都是兵哥哥做的。
怀着崇拜的心情,看着他们锻炼。
这么看下来,慕初笛才发现,军人比任何职业都要辛苦,他们锻炼的强度很大。
为首的霍铮,一改吊儿郎当的表情,现在的他,锻炼起来,比任何人都要积极。
那张青涩的脸,透着坚毅,如同常春的柏树。
就连背影,都变得雄伟。
许是慕初笛目光过于炽热,引来不少等待锻炼的兵哥哥的目光。
慕初笛青春靓丽,娇小有气质,男人最喜欢这一款。
“看什么呢,到你了!”
霍铮刚督促一支小队,回来就看到剩下的全都看着一个方向。
寻着看去,慕初笛冲他挥挥手,弯弯的眼眸像月牙,很是可爱。
“看再多也不关你们事,有主了。”
“快给我练,不然打断你们狗腿。”
霍铮交给副官,快步向慕初笛走去。
咧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口,“二婶,今天怎么那么好过来找我?”
霍铮领着慕初笛回到他的办公室。
慕初笛打开包包,拿出一个小盒子,递向霍铮。
“送你的!”
霍铮打开一看,款色不错的皮带,挺合他胃口的。
“二婶真厚道,以后你的忙,我准帮!”
无功不受禄,霍铮精明过人,一下子就猜到慕初笛送礼的原因。
他还真挺喜欢这个二婶,温柔坚强却不懦弱。
做事起来有时候还挺狠的。
接触下来,才发现她跟他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不同了。
霍铮看得出慕初笛对军部感兴趣,所以叫几个后勤兵带慕初笛周围走走。
等他训练完陪她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