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放眼整个稷州城。
对万华的意外苏醒,最感到扑朔迷离的,应该就是杜晓曼。
当那位与她同学相貌极度相似的神奇少年,悍然打上天乐园时,不但与她有过短暂交集,并在她眼皮子底下大展神威!
当时她心怀疑惑。
于是抑制不住好奇的念头提前离场,但匆忙赶到老同学家时,却见他依旧昏迷不醒。
她泱泱离去。
确定那神奇少年,并非是她的同学。
但不久全城就疯传,随着黑虎的死亡,她那同学也吊诡苏醒,并且宣称精通术法。
杜晓曼大感惊讶。
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这件事也太寸了。
于是她更加关注。
油坊胡同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都无一例外落入她耳中。
万华怒斥王片长,刑侦夜袭油坊胡同,众富豪名流联袂拜访…
杜晓曼越听越震撼!
这一切的主角,竟是那个病弱的老同学。
万华苏醒后。
杜晓曼曾第二次登门,邀请万华参加同学会。
仲秋将近,那些考上大学的同学们即将回来,其中一位同学提出,举办一场同学聚会,祝贺人生中的第一次衣锦还乡。
这些年大学扩招。
几乎每个学生,都有机会踏入大学的门槛。
他们这一班同学。
未能进入象牙塔的只有三人,万华、王大龙、杜晓曼!
王大龙远在琴岛,万华大病初愈,并且他俩和同学们几乎没有联系,所以先期的筹备工作,自然就落到杜晓曼身上。
今天是她第三次登门。
同学会定在今中午,地点在得月楼大酒店。
按理说,上次万华已拒绝,杜晓曼没必要再来。
但那位组织者。
似乎也听到了万华病愈苏醒的消息,让杜晓曼一定邀请他参加,说要一叙离别之情。
杜晓曼心知肚明。
狗屁的离别之情!
那位组织者叫吴文华,是他们这一届的风云人物。
上天对他格外眷顾。
吴文华不但长的阳光高大、相貌英俊,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还曾是校篮球队的队长,更重要的是,他家世优越,父亲是市政府的高官。
这么一位天之骄子。
毫无例外会成为老师的宠儿,男生羡慕的对象,女同学追捧的目标。
但事实是。
当初的万华,除了个子比他矮,其他方面都压他一头。
论成绩。
每天吊儿郎当,书都不看,作业更不交的万华,每次考试都稳居级部第一。
论相貌。
万华的俊朗也胜吴文华一筹,并且身上那股君子如玉的儒雅气质,更受女同学的青睐,绝大部分女生都对他心存好感。
论人缘。
整天嘻嘻哈哈的万华,比目中无人的吴文华,能更轻松地和同学打成一片。
吴文华自然把万华视为眼中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