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
一辆奔驰房车,悄无声息地从一号别墅出发,顺着盘山公路疾驰而下。
林平紧握着方向盘,扭头对万华说道:“您让彤公主呆在家里,这几天先别上学,我看她有点不高兴。”
万华摆摆手。
“都是自己人,今后没那些虚圈套,直接叫她名字就行。”
“是!”
林平急忙点着头,内心却是疾情澎湃。
如愿以偿地成了万华的跟班,他隐隐有种感觉。
原本披着神秘光环的万大师,并不像起初那样冷傲,反而有种邻家大哥般亲切。
当然。
这种形容也不对,万华年龄比他小。
但不管怎么说,那种感觉很舒服,让他忍不住地想为这位年轻人做任何事。
他又自嘲一笑。
像他这种公子哥,不说个个愤世嫉俗,但优渥的条件,养成了他们从小就高人一等的秉性,不会轻易臣服任何人。
并且在当今这个。
厚黑世故被视为精神图腾,春秋义气荡然无存的社会中,没谁会傻到,与另外一个人坦诚相向。
但遇到了万华。
林平却心甘情愿受其指使,甚至割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都在所不惜。
人格魅力!
他脑海中,突兀地浮现出一个词。
又钦佩地从后视镜中看了眼万华,却发现他正扭头看着窗外。
初生的朝阳,给苍翠欲滴的鹤伴山,披上了一层金黄外衣,袅绕的晨霭,又折射出万道霞光,那副瑰丽的景象如梦似幻。
晨光中的鹤伴山。
就像一幅隽永写意的泼墨画卷,让人忍不住赞叹大自然的神奇。
万华看向沈家别墅。
他紧闭的嘴角微微翘起,扯出一丝冷冷的笑。
杀死黑虎、剑指沈家,按照常理推算,沈万春绝不会坐以待毙。
这位商界枭雄,能从一个山沟里出来泥腿子,用了不到十年,就荣登稷州首富宝座,又岂是易于之辈。
事实上。
稷州城就经常有人说起沈万春刚出道时,蛮横无理、巧取豪夺的往事。
万华绝不相信。
这种人甘愿坐以待毙。
他同样不认为,自己施展的几次手段,就吓得沈万春引颈就戮。
别忘了。
狗急了就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
凭着沈万春的智商,绝对会看出来,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在生与死面前,他绝对会孤注一掷。
至于目前隐忍不发。
忌惮自己手段是一个方面,待机而发,肯定有别的原因。
而自己离开稷州城,恐怕就是他等待的时机,所以这次远赴琴岛寻找王大龙,也是万华布的局。
让沈万春自投罗网!
那位沈首富万万不会想到,即便自己离开稷州城,家人的安全也万无一失。
因为他的家人,不但佩戴有升级版的护身符,林高远的经历就是例证,别说是被人攻击,哪怕枪械射击都无妨。
更何况。
护身大阵已初步完成,就算术法真人、武道宗师的攻击也无妨。
他还做了万全部署。
在自己回来之前,家人不会离开一号别墅。
所以就算沈万春偷袭,也会是瞎子点灯白费蜡,最终胆战心惊地铩羽而归。
至于为何是铩羽而归,并不是灰飞烟灭,还是当初的既定方针。
让沈家所有众人灰心绝望,最终无可奈何地坠入地狱,方能解脱他前世家破人亡,深入骨髓的心魔劫!
否则的话。
他已经给沈家人种上了锁魂咒,手指一弹,就能让他们灰飞烟灭,何必再费这些周章。
万华正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