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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9章 以多打少(1 / 2)

高晓松亲自子上阵,费了好大的力气,几乎使出浑身解数,连狗咬的招术都用上了,还有下属突施冷箭的帮助,这才结果掉了一个狗鞑子。

由此可见狗鞑子的战力绝非吹嘘出来的,若狗鞑子个个都有如此本领的话,一旦京城被鞑子大军团团包围,往后可就难办了。

但这种想法也仅仅在高晓松脑袋里停留了片刻工夫,眼下他还得继续带人擒杀剩余的狗鞑子,能擒则擒,能杀便杀,就是不能让狗鞑子从此地脱逃。

“百户大人!您……”

“无恙!快!莫叫任何一个狗鞑子跑掉!”

在如此时刻,只要脑袋没掉,四肢没断,哪怕杀得浑身是血都得继续往上冲。

己方人数占据绝对优势,这还擒杀不了区区六个狗鞑子,事情传至圣聪就不妙了。

干掉眼前的狗鞑子绝非泼天之功,但多多少少也能捞到不少的赏钱。

可以说,这是除了抄家之外,最赚钱的差事了。

想赚钱,还怕死,那心里就别有这个打算了。

莫说寻常的狗鞑子,纵使皇太鸡在此,也要留下全尸!

高晓松还不清楚这里到底藏匿了多少狗鞑子,不过既然有六个狗鞑子主动暴露了身份,便说明选择继续蛰伏的不会太多。

狗鞑子为了避免曝露行踪,通常是以小队的方式前来京城,要么两人,要么四人,最多不过十余人。

再多的话,那就会引起守军的怀疑了。因为太子爷有令,凡是大队人马,不论从事行业,想要进入京城,必须接受仔细搜查。

首先,要检查所有人员的武器装备,弓弩与火器等一律没收。

其次,要检查相关的身份凭证,询问目的与去向,对于可疑人员,要薅一薅发髻。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检查,等进城之后,再由锦衣卫随时进行抽查。

能让如此多的狗鞑子混进来,便说明守军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

不过也是有情可原的,因为每天进城的人数以万计,守军也不可能仔细检查每个人。

都让守军给逮着了,他们厂卫就没鱼可捕了,全都得抓虾!

命犯的重要性和价值都远低于狗鞑子,一只狗鞑子对厂卫来说就是二百两银子。

“把弓抢回来!”

高晓松见到一个狗鞑子居然趁他的手下不备,在相继砍翻了两人之后,直接杀掉了一名持弓的藩子。

旋即便异常娴熟地张弓搭箭,开始对在场的锦衣卫大肆施射。

鞑子弓马娴熟,尤擅渔猎,开弓射人更是手到擒来。

一张弓落到狗鞑子的手里,只怕十余名锦衣卫都会遭殃。

“啊!啊!啊……”

高晓松便亲眼目睹了这只狗鞑子的绝技,在彼此距离不足两丈之遥,面对扑过来的三名锦衣卫,狗鞑子反应速度极快,而且箭法极其精准,连发三箭,箭无需发。

这不是连射了三次,而是一次用三支箭搭住弓弦,面对三个目标,依次放出。这需要手指拥有极大的力量,而且要勤加练习,才能达到如此程度。

狼牙箭迅疾贯穿了藩子们所穿的单层甲衣,巨大的惯性将整个人都射翻在地,疼得藩子们顿时哀嚎不已,满地打滚。

“一起上!”

剩下的锦衣卫见到如此状况,便不敢怠慢,听到百户大人的命令,立刻冲了上去,若是再让这只狗鞑子继续施射,只怕在场的众人都要倒霉了。

适才时间紧迫,这只鞑子就从箭壶里抓了一把箭,也没仔细数,在射了三支箭之后,再将嘴里叼着的拿出来,才寻思过味来,总计只有五支箭而已。

即便已经给蛮子造成了不小的杀伤,面对士气丝毫不减的这些敌人,他也有些头疼,毕竟是在室内厮杀,完全发挥不出来大清勇士擅长远射的本事。

就在他还想施射的时候,猛然发现有一大张木板,准确的说是一张圆桌,迎面而来,不得不让他放弃了施射的打算,进而伸腿发力猛踹,将桌子踢飞到一旁。

这便是高晓松在情急之下想出来的拖延办法,一来可以给下属争取围攻目标的时间,二来也能让这狗鞑子不敢继续放箭。

狗鞑子擅长远射,那己方人多,近战占优。如此就必须拉近距离,才能短兵相接,哪怕用人堆也要活活堆死这群狗鞑子!

每个先期入关的大清勇士虽然不如巴牙喇那般勇猛,可也是从八旗战兵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不然起不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不论是马战还是步战,近攻还是远射,都要精通。身材并不高大,但格外敦实强壮,忠诚度极高。

秉承“主子若死、奴才陪葬”的原则,每个人都会拼死奋战。大事若成,便可以得到抬旗的待遇,皇上更会亲赏两个前程,外加价值二百两银子的蛮明商品。

在如此奖励的诱惑和刺激下,所有提前入关的大清勇士都是心无旁骛,赤胆忠心,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得到巨大的封赏。

来到京城,众人才意识到蛮明的都城居然如此繁华,远胜大清王师入关攻克的其他城池,若是占据此地,便可以逍遥快活一辈子了。

他们在关外挨饿受冻不说,每每还得与蛮明军队厮杀,若是跟随皇上攻破京城,往后的日子就能大为改观了。

京城的众多吃食,他们没尝过。众多的商品,他们没见过。连往来穿梭的人拉车,也是头一次遇到。

更别说随处可见的美女,只要兜里有足够的银子,那就可以随便玩了。

如此美好的地方,王师上下来了便决计不会走了。

这种地方不应该属于狗蛮子,必须归大清所有。

蛮明朝廷不予想让,那大清王师直接打下来便是了。

莫说一座京城,连蛮明的万里江山,早晚也是大清的!

“给我!”

高晓松还想冲上去参与围攻眼前这个狗鞑子,可余光瞄到狗鞑子似乎退入了房间里,似乎想跑,便立刻抢过附近一个手下的弓箭,纵身一跃,上了二楼。

若是狗鞑子翻窗逃脱,挑到街上,自己便可以直接开弓放箭了,否则光凭自己这两条腿,多半是追不上了,弄不好还得丢条大鱼。

“啊……”

等高晓松跑到狗鞑子没入身形的房间门口时,忽然从里面飞出来一个手下,几乎与他撞了个正着,这人是被狗鞑子直接踹飞出来的。

等高晓松扶住手下,重新进屋,目标已经消失不见了。高晓松来到窗前向外张望,只见两个人影正在飞快地跑路。

远处的一个目测不足二十步,近处的一个还不足十步,高晓松见状只能立刻张弓搭箭,先将近处的这厮射杀再说。

根据目标的奔跑速度,高晓松直接选择预瞄对方的脑袋,算好提前量,对付正在远去的目标,多半可以做到“瞄头射腰”。

只是这只狗鞑子突然回头张望,也看到了窗口张弓的高晓松,便旋即改变了奔跑路线,改为左摇右晃的“之”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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