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次的惊慌不同,这次守军已经学会了用火炮来反坦克,而且落点也较为精准。
不论是揭暄的部队还是郑广英的手下,早已就学会了利用坦克来敲掉对方的火力点。
对于巷战也是驾轻就熟,机警而又反应迅捷,面对西班牙蛮夷显得游刃有余。
装甲兵在发现目标之后,让推车的步兵迅速停下,瞄准目标便立刻开火。
坦克的炮手全都是具有多年作战经验的老兵,对于自己的炮术很有信心。
西班牙人还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使用的火炮装填速度慢,而且没有任何防具,譬如炮盾。
明军的蒸汽坦克虽然火炮的威力小,但胜在射速超高,可以在二十秒内发射六七枚炮弹。
坦克比火炮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坦克是有装甲保护的,而火炮没有。
科学院在设计之初,在某新皇的指点下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坦克有了装甲与佛郎机之后,这就让反坦克的一方陷入了一个悖论之中。
使用大口径重炮,能够击穿坦克装甲,但装填速度慢。
使用佛郎机,射速倒是够用了,但无法击穿坦克装甲。
坦克装甲的奥妙就在于此,厚度正好是大型佛郎机所无法击穿的。
被重炮击中就算装甲兵倒霉,否则就能在街头随便疟死对方的炮兵。
哪怕对方有三门佛郎机在反坦克,都打不过只拥有一门佛郎机的坦克。
原因就是坦克的装甲足够厚,是专门针对佛郎机所发射的炮弹而设计的。
当然,陆战队所装备的款式是重量较轻的前期型,因为还要考虑到人拉肩扛的问题。
就是这种乘员只有三个人的小玩意,其杀伤力也足以让对面的西班牙炮兵焦头烂额的了。
坦克发射的第三枚炮弹就落到了炮位上,直接将一只炮兵打成两截,吓得其余炮兵抱头鼠窜。
跑路的主要原因就是炮膛还在冷却中,短时间内不可能再进行还击,那就意味着留在原地会白白挨打……
“就这?”
陆战队员们见状不禁有些咋舌,对方刚才不是挺厉害的么?
挨几枚炮弹就受不了了?
就这还打算在街头反坦克?
爷爷能把尔等的屎都给打出来!
不光是在街头正面推进,两旁的楼房与院落也有同伴负责占领,以防止被敌人的交叉火力给偷袭。
要是怀疑里面有人,还无人应答,想都不用想,直接丢进去一颗手榴弹伺候!
陆战队员随身携带的手榴弹就是干这事用的,尤其是在热带作战,定期不用很快就会受潮。
故而陆战队员的口头禅就是——甭管里面有人没人,先丢进去一颗试试手气再说!
在明军官兵们看来,西班牙同行的巷战技术很不专业。
该固守的地方全都轻易放弃,该放弃的地方,譬如街头,居然派兵跟己方坦克在死磕。
问题是坦克是那么容易被摧毁的么?
特别是每辆坦克都有不少于一个排,甚至一个连的步兵来保护。
经过这些年,己方对于步坦协同战术已经运用地非常娴熟了。
由于实战不是训练,加之面对明军坦克,守军心理素质可能较差的缘故。
在街头激战了一个小时,守军总供就摧毁了三辆坦克,击伤六辆,仅此而已。
己方反而丢弃或被摧毁了超过三十门以上的火炮,损失兵力高达五百人以上。
明军不是不能发动闪电战,但代价就是会出现比较大的伤亡,这是揭暄与郑广英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故而严令各部,稳扎稳打,徐徐推进,不得轻敌冒进。
否则一旦出现重大伤亡,该部主官自己兜着好了!
“蛮夷就在眼前,为何不追?”
带着一个营进攻的郑胜英对于手下慢吞吞的动作很是不满,自己又没啥海外作战的经验,故而才会问起身边来过这里的老兵。
“回将爷,上面说了,穷寇莫追,等将他们打跑了,他们还会带着援兵远距重来,届时将其一锅端了便可。若是一路掩杀,咱这些老少爷们只恐个个负伤。”
“尔等岂能如此贪生怕死?”
对于这套说辞,郑胜英很是不屑,远征海外,岂能说出如此话语?
“将爷,您瞧这天气,不穿衣服都汗如雨下,一旦出现伤口,愈合速度极慢不说,本地蚊虫叮咬之后,还会发生感染,致使伤口化脓,那滋味……”
“嘶~!原来如此!”
虽说慈不掌兵,但为将者也须体恤下属才是。
真把手下的兵都打没了,那还算个芝麻的将领啊?
郑胜英此时才想起大哥说的话,不要让所部士兵做无谓的牺牲。
大家都是爹娘生养的血肉之躯,让手下白白送死,不但愧对大伯父,更愧对众人出海之前祭拜过的妈祖了!
揭暄与郑广英进攻南美的宗旨就是十六个字——赚钱为主,歼敌次之,搅和为上,强攻最逊!
要不是利马城很富,揭暄是不愿意派兵发动强攻的。
这样的战斗不死人,基本不可能,只得想办法让所部少死士卒而已。
换句话说,只要远征舰队保证有足够多可以继续作战的陆战队员,便能长期对美洲任意一处的西班牙守军造成巨大威胁。
不是说想要多拿战果就必须多死人才能做到,想要战果很容易,在海上不停地拉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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