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明媚,晴空万里,寒冷的冬日后,算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机票定在上午十点整,如今才六点钟出头的样子,曲风便从酒店里起了个大早,穿着身运动服开始往外散步。
川省不同于京城那样生活节奏非常的快,相反非常的缓慢,从蓉城延伸的茶文化这点就能够看得出来,没有像京海那样早已到处是路人。
此时,街上的人烟还非常的稀少,雾气还没有完全散去,慢跑了两圈后,便找了个路边摊坐下来准备吃点早餐了。
这是他从记事起便开始做的事情,当初是父亲逼着他锻炼身体,往后便是那老头子,把身体锻炼好了,才能够完成他后面教授的功课。
摊主是个年纪半百的老头,长得非常慈祥,腰上系着围裙,正在忙活在锅里炸着油条,身后是个穿着靓丽的少女,年纪在二十岁左右的样子。
相貌算是非常漂亮了,这让曲风想起了张小彩,两人的年纪差不多,眼神中都充满着单纯,前者可以称之为童颜**。
后者则是在身材上,两条纤细的大长腿,因为是穿着短裙的缘故,皮肤洁白无瑕,要是让那些对长腿有特殊嗜好的狼友看到,肯定感叹白活那么多年。
曲风虽说不上特别着重的喜欢部位,却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极为正常的男人,对这些美好的事物,总是会忍不住要多看几眼。
“您好,这是您点的油条跟豆浆,请慢用。”长腿美少女端着食物放在曲风面前的桌子上,给了个职业笑容后,便又回去帮父亲的忙。
“小雅,你不是说好要跟同学去写生么?摊子上的活儿交给爸爸就够了,你先回家去准备,千万不要让老师同学给等急了。”
摊主跟华夏很多老父亲那样,喜欢絮叨,却也对儿女的生活极为关心,在他们的认知中,自己苦点没有关系,但是千万不能够苦了儿女。
为什么说很多穷人家的女儿特别的孝顺?因为,从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生活的艰难,明白家庭的艰苦,自然而然就特别用功跟孝顺了。
就算很多富人家的儿女表现得非常优秀,在这点上,大多都多少有点不及,这不仅是在华夏经常有发生,在其他很多国家里照样也是如此。
小雅对着父亲吐了吐香舌,有点淘气道:“这不是还没有到时间吗?我就想多帮帮你,距离去机场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说罢,不理会父亲的责怪,又忙碌了起来,扎着的马尾辫在脑后左右摇摆着,看起来像是只小精灵。
摊主摇头苦笑,看似不乐意,实际上苍老并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欣慰的神色,对于自己的儿女非常疼爱,这隐藏不了。
吃完,正当曲风准备结账的时候,又想起幽冥王跟影子估计也还没有吃,便又打包了两份,在桌上留下一百元后,便转身离开。
刚走完没几步,身后便传来熟悉的呼喊声,那个被称之为小雅的长腿美女正朝着曲风跑了过来,手上拿着的是他留下的那张百元钞票。
一百块,这对曲风来说完全是可有可无,也算是给小费了,压根没有想到过长腿还会跑过来给他送上。
刚站在原地准备等候,长腿美女可能是因为太着急的缘故,过马路的时候没有看到后面的车,一辆运满货物的大货车也飞快朝着她行驶而来。
司机在拼命的按着喇叭,
这时,小雅听到汽笛声后,转过头朝着疾驰而来的货车看去,
整个当场愣在原地,双腿就好像是被灌了铅水般,不论如何都迈不动分毫。
突然,她感觉有道残影在面前闪过,紧接着整个人便悬空起来,朝着前方迅速的疾驰而过。
停在原地,她看到正是之前那个吃早餐没有找零的男子。
挽了下头发,大口的喘着粗气,好久才回过神来,司机停下车骂了几句后,便再次开车离开了。
看样子,车上的货物非常紧张,容不得他再在路上做半点的耽搁。
“谢谢你,要不是你,我……”
曲风笑了笑,道:“不碍事儿,下次过马路可得当心了,命,可只有一条。”
“噢,对,对了……”
小雅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皱褶的零钱,交到曲风的手里后,便解释道:“你吃早餐的时候,忘记给你找零钱,真的不好意思。”
“小事,回去的时候记得多看路,同样的事情,下次可没有那么好运气了。”
曲风觉得还是得提醒下,这美女长得是挺漂亮,还有双大长腿,就是人有点愣,有点傻。
“我,我知道了。”
见她点头表示明白,曲风便也没有再原地多久留,提着打包好的早餐朝着远处的酒店方向缓步走去。
“你,我们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什么地方见到过?
要是遇到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曲风肯定会有印象,但是他思索了几下,压根就没有任何的印象。
“是你,你就是天明集团的董事长,电影《华夏龙组》的那个大反派?”
曲风:“………”
什么时候起,自己也成了个明星,还得害怕被路人认出来的风险,他在心中好笑的想道。
本该离开的小雅立马又跑了过来,神色很是紧张,道:“您好,我的同学非常喜欢你,请问可以给我张签名吗?”
他不仅是个半路出家的明星,同样也是集团的老总,身为知名人士,又很少在公众场合里出现,造成现在连他的签名都炒作到几千块钱一张。
特别是有价无市,李泓杰更是在《华夏龙组2》的记者招待会上提到过,讲述是反派与主角的前身,曲风很大几率会客串,吊足了观众们的口味。
事实上,李大少也跟他提到过,要不要出演第二部,继续收获粉丝,剧本甚至都看过了,可惜并没有时间。
签名,一张都没有签过。
可能是因为在摊上要记账的原因,与她拍了张合影后,又在她的卫衣上签上了“曲风”两个字的大名。
………
前往机场的路上,宣晴雅正跟两个闺蜜坐在车上,脑海中至今都没有忘掉被曲风从路上救下的画面,乃至于压根没有听到两个姐妹说什么。
“你们知道吗?就在昨天下午的时候,有人拍到曲总来到蓉城了,要不是太远照片太模糊,我真的就要相信了。”
于琴水拿出手机,找到那条新闻,拿给旁边的王思思看,继续激动道:“那可是我的偶像,人不仅帅,还有实力,我做梦都想着他睡在我枕边。”
“小水,够了,你这个花痴,就算曲总现身蓉城,记者那边肯定会拍摄到,这不是没有任何消息传来么?你就少异想天开了。”
打趣了闺蜜句,王思思继续道:“不过等写生回来,咱们到时候可以去趟京海,听人说过,曲总很平易近人,经常在早上晨跑。”
“真的吗?”于琴水愣了下,然后兴奋道:“那太好了,就算是远远的看眼曲总那都行啊,可惜,他已经结婚了,女儿还被人给拐跑了。”
“那个,我今天早上在帮我爸管理摊位的时候,恰好遇到曲总来吃早餐,他还跟我合影,在卫衣上签了个名……”
“想屁吃呢?都说曲风没来蓉城,他怎么会……”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