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千金一怒为蓝颜
凡尘跟着天蓝回到了灵羽宗。
凡尘装扮大变,一袭黑衣裹身,脸上黑布遮脸,黑帽盖头,只露出两只眼睛。看不见身体的任何地方。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灵羽宗的弟子,却没和任何人讲过话。一路走来,天蓝也告诉所有的人,他是路天,因为上次受伤太重,所以不能说话。
初到灵羽宗,感觉和禁仙宗还是有很大差别的,灵羽宗位于高山之上,地盘没有禁仙宗大,但人却不少。到底是人界修仙宗门,差距还是有些。
刚进大门,两边练武场上的弟子都停了下来,看到天蓝以后抱拳齐声说:“恭迎大师兄!”天蓝甚是得意,凡尘却只环顾着四周。只见场地宽阔,两边是练武场,中间有一条细长的路,尽头处是最高也是最大的主殿。而边上也有很多的小殿,这只是进门看到的。真正的布局,应该还得一段时间才会了解。
就在凡尘左顾右盼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主殿的方向,凡尘也被来人给吸引住了。红衣邺曳曳,发鬓如云,一只朱红色的发簪插在在高高的发髻上。风急火燎地奔过来,看见她地身影,全部人都躬身抱拳称:“羽师姐!”天蓝也抱拳,不过嘴角微微下撇,很不屑。
这女子容貌并非倾国倾城。若论容貌的话,紫兰瑄、韵骞翮算是上乘。凡尘所认识女子之容各具风情:麟姬之美,使人神形飘越;韵骞翮与紫儿,让人倍感温馨和舒适,不过前者是清澈平静,后者是心有灵犀的波荡。而面前的女子,却是给人一种妖冶风韵的感觉。
“啪!”凡尘正思忖着,却迎来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废物!狗都当不好吗?”巴掌带着香风,凌厉地飞过来。凡尘下意识地躲开了,这都是长期训练地条件反射。
这些日子凡尘吃的都是山上的野味,而且都是生食。而所食动物,不是大蛇,就是老虎、豹子之类地猛兽之躯。只要没有毒,天蓝都会让自己去尝试。对此还振振有词,“吃的都是这样,喝的全是血,虽然对修为提高没有多大帮助,但你的灵敏速度却提升很快。“
躲开了耳光,没料到花鞋一脚飞踢过来。凡尘滚到了地上。他皱皱眉头,双手开始运气。出乎意料,一把短刀出现在女子的掌心,一股杀气向自己飞速刺来。
“咳咳……“天蓝见势不妙,赶忙阻止,”师妹,路天也是我们宗的弟子啊!”但却没用,短刀狠狠扎在凡尘身上,只不过刺得不深。因为天蓝用功法缓解了刀锋的力度。
羽落拔出刀,转头看向天蓝,“他是我的狗,我叫他生他就死不了。我若要他死——哼,他就绝对生不了!”天蓝笑了笑讥讽地问:“你的狗?”随即又大声斥责:“路天还不快跪下向羽师姐请罪!“凡尘扑通跪在地上。
天蓝转向女子,亲昵地说:“师妹哪,你看我们也刚回来,这不还得去宗主那里说明情况呢!告辞了。“说罢就朝前走开。凡尘爬起来跟在后面。只听女子在背后喊道:“路天你给我滚回来!”生气地跺了跺脚。
凡尘可以确定这个羽落没有认出自己来,毕竟“幻“那部功法还是很高深的,而且效果也非同凡响。还因为面罩的原因,只能看到眼睛。不过就算是看得到整张脸,也不能判定自己不是路天。因为满脸的疤痕依旧没有消退,只有眼睛是完好无损的,毕竟天蓝都认为自己是路天了。
二人走到大殿门口,天蓝抬抬手,其他人都停在了门外,他自己一个人走了进去。过了一会儿,他便出来将凡尘带进去。
大殿很大,但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中年男子,他坐在最高的靠背椅上,一个年轻人站在他身边。
天蓝对中年男子抱拳,“宗主,这便是路天。”中年男子打量了凡尘几眼,给旁边的人丢了个眼色,“天羽,给他个令牌。”天语走了下来,看了看凡尘,把令牌送到他手中。
见凡尘拿到令牌,天蓝便躬身说:“打扰宗主歇息,弟子告退了。”
当大点的门缓缓闭上之后,宗主一直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天羽,你觉得天蓝这孩子怎么样?”
“宗主慧眼识金,无论修为还是智谋,天蓝皆值得称道。”
宗主笑了,捋着胡须,一丝忧虑又浮上脸庞,“现在最牵挂的就是女儿的终身大事。只有这一个女儿,她娘生她时便去世了。哎,而今我也老了,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心里很是开心的。可喜我宗规模日益壮大,宗里大小事务也快处理不过来了,幸得有羽儿精明能干,亲自打理。可是她也快到出嫁年龄,不觅得佳婿,我这心里不好受呢。以后打算找一个能帮她的人在她身边,这灵羽宗和我方才安心。”
一旁的天羽慢声道“宗主考虑周全,只是羽儿和天蓝的关系……。”
宗主用慈爱的眼光打量他:“天羽呀,当年我遇到你时,你不过二十岁出头。那时候的小羽也才十六七,你俩虽然年纪相差不大,性格却是天壤之别。可惜她娘死得早,她被我宠过头了,每天只会玩玩闹闹。幸而你像兄长一样,一直教导她……欸,对了,算一算你来这里也有五六年了吧,这五六年你也一直跟在我身边,事事操心。想必,身边没有什么亲近的女子吧?“
天语眨眨眼睛,抱拳激动地说:“当年宗主救命之恩,天羽永生难忘,自当报答。这些年有幸承蒙宗主照顾,我怎敢遗忘当初立下的誓言。”
宗主却不耐烦地摆摆手,“行了行了,别说了!”然后便闭目养神。
凡尘被天蓝带到一个小四合院门口。“在此等候,”让凡尘守在门口,自己进去。过了一会儿出来,叫凡尘跟着自己。
踏进大门之后,只见房间很多,但都是漆黑无光的。仿佛黑洞洞的死人眼眶。再看地上的场景,大吃一惊。只见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好几具干尸,五官早已腐烂,只剩干枯的头骨,蛆虫爬满,苍蝇飞绕。只是通过衣着才能判断,有男有女。凡尘没有吭声,天蓝面无表情,挥挥手,“抬出去埋了。”指了个方向。
凡尘抱着尸体走出院子,脚步迟缓。
这就是修炼。为什么?为什么?为了变强,为了更高的修为,有人付出了太多的代价,然而,不是应该尊重所有的生命吗?虽然说每个人变强,大多数都是为自己,但如果选择用这种方式来提升修为,估计自己是受不了心里的谴责。但如今,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也只能如此吧。
他漫步在小路上,打算找一个风水好的地方掩埋,也算是让他们入土为安。
葬骨黄沙场,
绿叶遮炎阳。
执笔临古帖,
一意一点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