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玉经历的可不止这些。
她好心办了坏事,明明写了一个有质量的本子,到头来拍出个烂片,她暗暗的告诫自己吸取教训,下次一定睁大眼睛,不会被导演坑了。
她特别自信的想,以她的水平,这种事情还会有第2次第3次,她这是提前感受一下问题所在,等第2次第3次的时候就不会再被这个事情困住了。
她一定会给自己的故事找一个更好的归宿。
后来平静了一段时间,屠玉手里的这个故事接近尾声,快要完结的时候,数据已经非常好看了。
在网站上,畅销榜次数前3,又有人被吸引了。
这次并不是什么影视公司,而是一位导演。
一位有些名气的导演,算是新生代里面技术最好的。
屠玉知道他,对这个人的印象很好,所以看到对方联系上自己,整个人都非常开心。
之后的过程也很意料之中,但也有些在意料之外。
这位导演果然看上了她的故事,想要改编。对方知道这个故事之前改编成电视剧过,幸好他是拍电影的,这次只要一个电影版权。
屠玉当然不会不答应授权,她知道这位导演的人品,跟对方聊过之后,更加肯定了这位比上一位好多了。
而且对方出的版权费也不低,并没有和之前一样,都是买版权,那家影视公司却把版权费压到最低,要不是屠玉只想看到自己的故事出现在电视上,所以对价格没什么怨言,这笔交易是绝对不能成的。
屠玉和那位导演单方面地达成了交易,卖给对方电影版权,对方都已经要到了投资,开始拍摄了,消息没怎么压着,传出来之后,都没等书粉开始担忧电视剧改编的那么烂,这次的电影会不会质量也不行的时候,屠玉和那位导演双方各自收到了一封律师函。
屠玉之前卖出版权的那家影视公司,把他们给告了,罪名就是侵权,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
屠玉听到这个罪名感觉特别魔幻,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
她才是原著的小说作者!!!
本人!!!
这些小人哪来的脸说这种话?
屠玉一开始信心满满,直到对方的律师掏出她最开始跟对方公司签订的合同,听着对方一条条分析,再对比手里的那一份,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她当时卖的时候,以为卖出去的仅仅是电视剧的改编权,还觉得这家公司其实还挺厚道的,因为合同除了50年的年限有点长之外,乍一看是没什么问题的。
钱的事,屠玉不在乎钱多钱少,所以这也不是问题。
当时她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签下了合同,完全没有想到合同里藏着陷阱。
她卖出去的何止是电视剧的改编权,她把整本书都卖了,包括掌握在手里的版权,除了授权给了网站,还全部授权给了这家影视公司,期限是50年。
也就是说,她写的这本书,现在根本就不是她的,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作家没有支配权。
知道自己签了什么之后,屠玉差点直接晕过去。
她没有自己写的小说的版权,自然不可能给导演授权,所以,不仅仅是她的小说不是自己的了,那位导演为这部小说前期做了所有的准备,他们都已经开拍了,投资、场地、演员等等等等,全部都打了水漂。
如果继续拍下去,他们就是侵权。
而这一切,都是屠玉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