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十八岁离开那个家开始,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当然,也再也没有见过林月了。
只是今天居然碰到她了,让林芸觉得心里一紧,不是因为害怕,只是有一股莫名的情绪在她的心里涌动着。
让她觉得,她浑身的血液都开始活热起来了。
“真是好久不见了啊……”一身黑的林月已经走到了林芸的面前,她隔着墨镜看着站在自己面前比自己小了三岁的,可是,却是她的妹妹的林芸。
明明是她亲手将她送到了国外,可是,现在,她居然还要感谢她了。
如果不是因为她,她这一辈子大概都不会体验到这么丰富的生活吧。
可是,她同样的,也恨她,恨不是她去死,恨不得她立时就死在她的面前,恨不得剥她的筋,抽她的骨,喝她的血,让她永世不得超生。
这些年来,她每每想起她,整个人都痛得痉挛起来,因为她,她要在人生地不熟的加拿大度过,因为她,她要在连外文都不懂的,一个人都不认识的地方,生活了整整二十年。
而她,却可以在国内,在家里,跟他们的父母一起,享受了二十年的三伦之乐。
凭什么?
只是因为她当年犯得那些事情吗?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的无心之错,可是,她居然敢以故意杀人罪而起诉她?
一想到曾经自己受的那些罪,林月的血液都开始控制不住的倒流。
可是,现在,她这么完好的站在她的面前,她心里的那一股恨,又不可抑制的冲了上来。
就在这时,她看到了完全比她矮一个头的林芸,一个扬头,看着她,却是后退了一步,让她不于于看起来那么渺小。
“是吗?林月,我可是不觉得好久不见了,我倒是觉得今天是第一次见你呢,难道不是吗?你每一次出现都那么不要脸,这二十年来,你换了多少张脸了,你自己恐怕都数不清了吧,所以,现在说这些,没有用,你别想在这里搞三拈四的。”
林芸看着她,眼睛连眨都不眨,可是,那眼睛里的恨意,她看得清清楚楚。
“哟,二十年不见,你倒是长见识了啊……”林月看着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能气死两个人。
“当然,比起你只会换脸来逃生,我可是,比你强多了……”林芸冷笑一声,回敬她。
真当她是当年那个任她打任她骂不敢还手的小女孩子吗?
一想到当年,林芸就想掉眼泪。
妈的,当年白白的挨了那么多揍了,原意是想讨好她的,可是,却引来了她的变本加厉,她当时根本就是瞎了才以为,她有一个完美的姐姐的。
她长得又好看,学习又好,而且很会说话讨爸爸妈妈的欢心,所以,她以为,她是一个天使来着的,可是,却没有想到,她完全是一个恶魔。
一个连自己的亲生妹妹都下得了手的恶魔。
当年,如果不是她亲手将她送进了牢房里,那么今天,她大概根本已经不可能站在这里了吧。
林芸冷笑看着她,一点儿示弱的表情都没有。
林月看着她,隔着墨镜,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女人,是的,她已然长成为一个女人,多年前她走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小女孩子呢,可是,现在,她居然可以跟她一般高了,如果不是因为她穿着高跟鞋,在她的面前,她可能还没有这样的气势吧。
因为她当年将自己送入了警察局里,所以,她一直到现在还觉得她身上有一股隐隐的让她觉得害怕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