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三条满足,他的一切既往行为都不再受任何追究。
根据青芒法律,异能相关犯罪必须由异能局发起调查,提交检查部门起诉,由行刑庭提请大理会判决,最后行刑庭执行判决。
有了异能局和行刑庭这两机构保证不再追究,他的几十亿家财自然安享无忧了。
这对明智的樊老板来说根本不用费神选择,甚至有点求之不得。他果断地签署了协议。
但他附带了一个条件:那就是他只为异能部疑难中心效力。
因为疑难中心主任就是女神,很显然抱紧女神的大腿才是真正的飞黄腾达之路!
于是协议签署了,接下来就是对他的异能的改造了。这个正是朱雀最擅长的。
她能在对方的意识中编写一个系统。虽然不能改变对方的异能,但是能对异能的施展加以限制。
就像她给孟飞开发的最强BUG系统一样。
孟飞的最强BUG系统不但限制了循序渐进的使用,还加入了对官方异能者无效的限制。
那是为了避免孟飞早期误打误撞把官方异能者的异能给修复了,引发他和国家机构之间的冲突。
现在这条意义已经不大,限制已经被她删除。
但如何限制樊步的异能?限制到什么程度?这在高层引起了激烈的争议。
每个人都害怕被樊步给阅读了自己的脑子,抖出无数的个人隐私。
但每个部门又都意识到樊步的能力很有用,简直是刺探情报的核武器。
相对而言,异能部希望限制放宽一些,以便能充分利用他的能力去对付国内的异能犯罪分子和国外的异能恐怖分子。
行刑庭则希望限制严格。尤其是老顽固安图不希望《隐私保护法》被异能部随意践踏得体无完肤。
如果樊步愿意为行刑庭工作,他倒是愿意利用这家伙的能力阅读嫌犯的内心为大理会断案提供依据。
但事实并非如此啊。
最终大佬们讨价还价之后确定了如下的原则:
第一、不能让他对任何青芒国家机构五级以上官员使用读心的异能。这一点将被写死。
如果樊步能阅读官员的内心,其实是很有好处的,尤其是在对付内奸这方面。
但因为所有的官员都同时反对,所以这一条是最先通过的原则。
第二、不经过特别批准,他无法对任何人施展他的异能。
即便经过特别批准,他施展读心异能读取到的信息也会被限制为被批准的内容。
比如限制他只允许在一群人中搜索“恐怖分子”的信息,那么只有类似“我要搞爆炸”、“我要杀人”之类的信息他才能读取到。
至于其他的和恐怖事件无关的私人信息,在被他的异能解读出来之后,进入他的大脑的阅读理解中心之前,就会被朱雀的系统“过滤”掉。
第四、他读取到的信息将会全部被记录下来,事后行刑庭将随时通过国家空算机从他脑中提取这些信息,来判定他是否“越权”。
这就是事后监督了。免得有人利用樊步的能力为所欲为,无人监管。
犹豫樊步坚持要在异能部疑难中心效力,所以监督的职责就留给了行刑庭。
除了监督之外,这样改造的另一个效果是,樊步自身变成了一台自带对他人内心“录音”的机器。
凡是他读过的内容,都是被记录下来,可以提取出来作为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