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欢猛地一脚踩下刹车,所幸刚才经过一个转弯,车还没来得及提速,手上也配合着打方向盘,才堪堪把滚在地上的人避过。
“为了钱真的要把命搭上?”尽欢头伸出车窗气急败坏道:“你不要命,我还怕晦气呢!”
只要钱不要命的碰瓷,实在是太低级太没技术含量了。
万一真被撞死了,赔来的钱都进了别人的腰包,那岂不是亏大发了。
碰瓷,那可是一门综合性的科目,完美糅合了理科、商科和医术。
数学计算好安全距离,物理会给最小的的碰撞摩擦力,呻吟考验演技水平,议价也需要极高的谈判水平。
之所以那么人对碰瓷乐此不疲,除了能活的不菲的“报酬”以外,估计还有人是因为热爱学习吧?
“救,救命!”蜷缩在地上的人低呼出声,若不是尽欢耳力格外灵光,被虫鸣和风声淹没的呼救声完全听不到。
被微风裹挟而来着的血腥味儿黏糊发腥,让尽欢十分不适地皱了皱鼻子。
浓重的血腥味提醒尽欢,这不是不要命碰瓷讹钱诈骗,而是放手一搏以求一线生机。
虽然不是专业医生,但尽欢仍旧记着医者的本分,面对濒死的求救,她不可能置之不理。
认命地推开车门下车,三两步走到车头前,检查伤员的情况。
躺在地上的男人,脸色蜡黄唇色苍白,用手死死捂住左胸的伤口,血液打湿了衣服和手掌,还不断从指缝中往外冒。
还没看到伤口的具体情况,单凭这样的出血量,只知道伤情危急又凶险。
肚腹上还有两处伤口不是新伤,已经开始感染,血液混杂着脓水糊在伤口处,黄黄红红的,还散发着轻微的异味。
背上的衣服也有几处整齐的破洞,显然是被利刃划开,伤口已经半凝固,粘着渣滓杂物,暂时也看不出所以然。
不过比起胸口的伤来,肚腹和背部的伤口不算严重,至少不会有致命的危险。
脸和手脚的擦伤和瘀肿不计其数,就更可以忽略不计了。
“喂!你还好吧?能听得清我说话吗?”尽欢半跪在地上,低头确认着伤患的意识状态。
躺在地上的车人虚弱地动了动嘴唇,“救,救我!”
黑灯瞎火的荒郊野地,当然没办法急救,尽欢伸手把人从地上扶起来。
对方虚得一点力气都使不上,全身的重量几乎都压在尽欢一个人身上。
尽欢扶着这个一米八几的男人,还要小心翼翼避免碰到他的伤口,也是费了老鼻子劲儿了。
要不是还顾忌对方的伤情严重,自主行动能力受限,尽欢估计会不耐烦把人当做麻袋,拎着对方的领子走。
刚把人安置在副驾驶上,还没来得及关门,她听到一阵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散出精神力一看,尽欢没忍住低咒了一句阿西吧。
几十个人都手持武器,正气势汹汹往这个方向赶来,有几个人嘴里还骂骂咧咧。
“死扑街!居然还敢跑,抓回来一定活剐了他!”
“你看你特么才是扑街,你到底是怎么做事的?让你好好看着人,你把人看丢了不算,还被缴了械,害死两个兄弟!别怪我没提醒你,要是人真的跑了,我特么第一个剐了你煲汤!”
“基哥消消气,人肯定能抓回来的,受了伤中了弹的人,也跑不远!”
“中弹?你确定?”
“我确定,枪是我开的,子弹打在了胸口上,不过他没有当场倒下还能撑着伤跑路,应该不是致命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