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贼溜溜的小眼睛一直在自己头顶盘旋,霍普特心里实在是不踏实,总感觉有什么坏事要发生。
最后,笔尖停在距离纸面一厘米的距离。
见他心生退意,男人心急难耐,手掌重重拍在桌子上,“我用这辆马车换你的琴。”
男人的离奇反应更加印证了霍普特的猜测,事有蹊跷,这人恐怕心术不正。
“不换。”
没能得逞的男人瞬间像是变了一张脸,目露凶光,“那恐怕由不得你。”
男人再也不掩饰他满脸的贪欲,既然说好话要不来,那就只能硬抢了,男人的身子猛地朝霍普特压过去,“拿过来!”
霍普特一见情况不妙,把琴包挎在身上,撒腿就跑。
这家绝对是黑店,那男人抬手一挥,不知何处旋即闪出四五个彪形大汉。
“追!”
身后黑压压一片,不断朝自己逼进,霍普特眼疾手快抱起刚过秤的那袋粮食,迅速将口松开,用尽全力一抖。
哗啦——
谷粒如同洪水般争前恐成从袋口汹涌而出,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
后面的人来不及躲闪,脚底哧溜踩上光滑的谷粒,顿时失去平衡,全部摔得四仰八叉。
男人急红了眼,“废物!谁抓住他,我送一辆马车!!!””
在如此丰厚的物质诱惑的刺激下,那群人纷纷爬起来,顾不上身体的疼痛,如同捕食的猎豹竭尽全力追逐。
转眼间,霍普特已经跑出去好远,读书的时候,他就是长跑冠军,嘈杂的集市上人很多,霍普特挤进人群,七拐八拐终于把那群跟屁虫甩掉了。
霍普特害怕自己家的地址被人知道会惹来麻烦,在底比斯城里绕了好大一个圈子,等回到住所已经是深夜了。
他气喘吁吁地瘫坐在地板上,紧紧抱住那张琴,这是他最珍贵的东西,也是他最心爱的东西。
十三年前,他和小伙伴捉迷藏的时候,跑去了一个全是蜡烛的阴暗密室。不满六岁的小霍普特那时还不懂绑架意味着什么,他没有哭闹,反而觉得很好玩。只是三天没有见到姆特,不知何时才能回去。
紧闭的门忽然被打开,一道耀眼金光中,一位美若天神的贵妇翩翩向他走来,她大约二十多岁,有一双极其美丽的眼睛,她戴着时髦的圆片形卷发,长裙似乎是用神界的薄纱织成,华贵而典雅。
小霍普特好奇地摸着她袖子上金色的纹饰,她温柔地笑着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而不是像别的贵族那样趾高气昂地推开他,嫌弃他的手脏。
他们一起玩了游戏,她为他在集市上买下了这架七弦琴,手把手教他弹会了第一首曲子。
愉快的时光过得飞快,后来,贵妇就把他送回到家中母亲身边。
他们约定以后再见,他要学会五首曲子弹给她听。
可是,她忘记了他们的约定,再也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