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儿,一条毛皮油光发亮的黑色细犬便闻声跑来,高兴地叼起面包。
面包瞬间就被狗给吃完了,连渣都不剩。
那狗吃到了面包,满足地上蹿下跳,冲主人兴奋地摇着尾巴,吐着舌头,
男孩艳羡地望着富人家的宠物,自己的命连条牲畜都不如,昏暗的眸子中流露出无比凄苦悲伤的神色。
“小弟弟,你吃吧。”霍普特忙蹲下身,从自己的包裹里拿出一大块面包递给那个孩子。
小乞丐实在是饿坏了,小手一把抓过他递过来的面包,狼吞虎咽了起来。
他吃得太快了,以至于呛住了自己,剧烈地咳嗽起来。
霍普特轻轻地帮他拍打着后背,“慢一点吃,不够的话,这里还有。”
小男孩吃完面包,力气稍微恢复一点,便跪下叩头千恩万谢道,“谢谢,谢谢,你是大好人。”
霍普特忙将他扶起,他何时受过这么大的礼,“孩子,不用跪我,还要面包吗?”
男孩无意间看到他腰带上绣着卡尔纳克的印记,顿时惊喜地大叫,“哥哥,你是大神庙的祭司吗?!”
“是。”
祭司是一个无论在古埃及任何地方都值得荣耀和骄傲的职业,更不必说是上下埃及第一大神庙卡尔纳克的祭司了,霍普特便欣然承认了。
“真好,真好,”小乞丐脏兮兮的小脸上一双黑色眼珠亮得惊人,瘦弱得一阵风就能吹跑的小身板努力挺直,“哥哥,我也想做神庙的祭司!!”
听到他的狂话,霍普特着实被惊了一跳。
祭司是特权阶层,神庙的职务几乎全由出身显贵的贵族担任,哪里是低贱的乞丐能够登足的领域。
童言无忌,霍普特忽然想起了自己,他自己小时候不也做着这样的美梦吗。
望着这个男孩,就像是隐隐看到了过去的自己,霍普特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阿玛尔纳的学堂谈到理想,长大要成为一个祭司的时候,身边充斥着鄙夷、不屑、厌恶、嘲讽的声音,连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时,却有一个女孩对他说,好好学,将来说不定能到大神庙做事。
她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但她的善意永远留在了霍普特心间,他亦愿意把她曾经给予的善意播撒给更多的人,让陷入困境中的人重拾希望,继续前行。
善良温暖的人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的梦想,霍普特含笑问到,“为什么想做祭司啊?”
本以为男孩会回答,因为想要财富权力之类。
没想到小孩认真地答到,“我想做祭司侍奉好埃及众神,效忠于伟大的人间之神图坦卡蒙陛下,让神灵赐福于我们的国度,让埃及的每个穷人都有面包吃,每个人都有好多、好多面包。”
他瘦弱的小胳膊使劲伸长,比划着。
是胳膊抱不住的好多哦!
好可爱的孩子,质朴纯真,心怀大爱,哪怕自己都吃不饱肚子,却惦念着其他饥饿的人,这样的情怀怕是许多地位显赫的高级祭司们也不具备吧。
霍普特爱怜地揉了揉他的脑袋,温和地开口,“做祭司,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这一点你做的非常好!”
收到一个真正的祭司的鼓励,男孩按耐不住激动的心情跳起来,“大哥哥,我真的也能做祭司吗?!”
“嗯,哥哥问你,什么动物能登上金字塔塔尖?”
“鹰,”男孩不假思索,“因为它有充满力量的翅膀,可以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