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鲁鲁挠了挠头发:“秦笛,看我干什么?有没有喝的?在这深渊蹲的时间太长了,嘴里淡出个鸟了”
看克鲁鲁那娴熟的手势,秦笛不能不怀疑,这一定是个酒鬼。
仍旧是矮人模样的哈姆,只不过脸色暗红,胡子更长一些,听见这话眼睛登时亮了起来:“哎,你好克鲁鲁,我是矮人哈姆,喝酒可是我的强项”
“呦?”克鲁鲁抬起眼眉,脸上的毛发移动露出更多的眼睛。
“小个子,你是要和我比试一下酒量么?”
“嘿嘿,瞧不起我啊?你看”这哈姆右手一探,竟然用血能构成了一个酒桶,秦笛眼睛差点掉在地上,如瑞瓦、郭魁这些喜欢近身作战的家伙,调转血能构成匕首短剑,这样不影响攻击速度。
如阿訇、娜塔莎将血能构成一个血能法珠。
其余有的喜欢长兵器,有的喜欢弓箭,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适合的方向。
偏偏矮人哈姆,竟然搞出了个酒桶。
随着他打开桶上的塞子,竟然有淡红色的液体从中淌了出来。
“这,这酒哪里来的?”阿丹十分不解,血能空间里都是血能,又不是储物空间,怎么能有酒呢?
尼克斯眯着眼睛,忽然他眼中带着光泽:“哈姆真是个天才,既然血能可以形成躯体,可以化成武器,改变形态变为液体或者说是酒液有何不可?”
阿訇也惊讶道:“唔!原来哈姆才是最聪明的!”
秦笛也明白过来,看来在古夏国门客三千不是没有道理的,如矮人哈姆大家都认为他打打铁,打打装备还行,战斗上会差点意思。
没想到因为他喜欢喝酒这一习惯,竟然想到将血能转化为酒液。
秦笛看了阿訇一眼,也就是说,血能可以作为最基础的物质构成,具体转化为什么完全凭借使用者的掌握。
如同阿訇现在偏向的血魔法,依旧是召唤类的,只不过之前召唤的是绿油油的植物,现在变成了各种奇形怪状鲜红的东西。
召唤术本来就是性价比最高的法术,因为你只需要签订契约,付出很小的代价就能召唤强大的生物。
据阿訇所言,他还没有和那个世界的生物签订契约,现在说是召唤也好,不如说是引诱,通过自己的血能引诱一些低端的生物前来助阵。
当然这种助阵是不分敌我的。
这是阿訇对血能的运用,而娜塔莎则喜欢风系的法术,现在她举手投足都能驾驭腥风,没错,之所以说是腥风,因为这风中是薄薄的血能运转产生。
一道道薄薄的血能风刃,或是血旋风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这些都是基于血能的物质基础,可以改变外在形态。
秦笛这边的沉思,并未打扰到克鲁鲁和哈姆的酒量比拼。
当克鲁鲁再次摸向酒桶,却被哈姆按住。
他本来有些暗红的脸庞,现在双颊发黑如同焦炭:“嗝,克鲁鲁朋友,酒桶已经空荡荡了,想要形成还得点时间”
秦笛心念一动,背后的月轮更加虚弱了。
他眼睛瞪圆,也就是说所有人消耗的血能都是自己存储吸收的,之前只要瑞瓦四人还好,现在算上三兄弟,在血能空间一共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