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的脸上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疑惑。
“这样说您可能会觉得我冷血无情,但是找一个失踪的人,警察局明显有更加充足的人手,以及更高的效率。”
而且我也不是一名私家侦探呀!
格蕾丝很想像塞巴斯酱一样,说一句自己“只是个总管罢了”。
她看着瓦伦太太那条沾着泥点和可疑污物的蓝色裙子,心头涌上一股怜悯。
这位可怜的女士一定走得很急,甚至连东区道路上那些可怕的污渍都没能躲开。
“也许……您在报警的时候遇到了什么麻烦?”
瓦伦太太立刻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哦,没错!就是这样!”
她拿出一张火车票,“我从利兹过来,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当我到达伦敦的时候,我告诉一个马车夫,我想要去警察局一趟,于是他就把我送到了鲍街。”(①)
她用那个擦过眼泪的手帕,又擦了擦眼角,“但是那里的警察并不想管我的事,他们说既然我的丈夫是利兹人,那么他失踪了,就该由利兹的警察局来管。”
“我想您来伦敦报案,必然有您的原因。”格蕾丝体贴地说道。
“是的,我的丈夫是在伦敦失踪的。”瓦伦太太气愤地拧紧了帕子,“可那群警察根本不听我的辩解,一直在说他们很忙,没空管利兹的案子。”
“您的丈夫是生意人吗?”
虽说有了火车,从北方的利兹来到南方的伦敦,也需要十二小时左右的颠簸。
大多数的工作并不需要在这么远的距离之间奔波。
“不,他是一名记者。”瓦伦太太仔细地观察着克里斯蒂一家,殷切地期盼着他们不要露出鄙夷的表情。
好在克里斯蒂一家对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确切的说,他还报道过您的事迹。他是北极星报的记者,这段时间他们的主编把他派到了伦敦,似乎想要报道一些和工人相关的事。”瓦伦太太回忆起丈夫离开家时说的话,“真实,他说要向北极星报的读者们展示出真实的工人生活。”
“利兹的工厂难道不是更多吗?”(②)
“是这样,没错,但利兹的工厂……不能全面地概括工人的现状,我的丈夫是这么说的。”
瓦伦太太又局促起来,因为她一直以来受得都是传统的淑女教育,认识的字并不太多,很多专有名词,以及绅士们会读的严肃报道,她几乎从来都不会去看。
所以她也不知道工人的现状有什么重要的,为什么写了利兹的工人还不够,还要再去看看伦敦的工人。
想到这的时候,她咬住了自己的下唇,把埋怨的话吞了下去。
一个体面家庭的主妇,是不应该过多干涉丈夫的工作的。
尤其她的丈夫是个上进的年轻人,这让她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备受尊敬。
只是现在,这种尊敬变成了同情。
那些布满了收入不足两百镑的家庭会租住的二层联排屋的街道,周围的街坊邻居似乎都知道她的丈夫失踪了。
瓦伦太太觉得,这些人私下里都在怜悯着她,甚至于她自己都能幻想出这些人看到她时的窃窃私语。
不过这一切都是她在丈夫失踪后产生的幻觉。
“所以,您的丈夫是在什么时候失踪的呢?”格蕾丝的询问声打断了瓦伦太太的胡思乱想。
“具体的时间我也说不出来,但是他以前每天都会写一封信给我。”瓦伦太太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信封,“这是我收到的最后一封,就在上个礼拜五。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给我寄过信。”
懊悔的表情在瓦伦太太的脸上浮现,“我本该早点发现的……但我当时在犹豫,我猜测、猜测他礼拜日的时候也许会去某些娱乐的地方和他在伦敦认识的朋友小酌一杯,所以没能得空给我写信……”
那可怜兮兮的最后一封信已经变得不太平整了。
这并非是因为瓦伦太太揉皱了它,而是因为它曾多次被泪水沾湿,然后晾干,使得纸面变得凹凸不平。
她的火车票还在茶几上,格蕾丝瞟了一眼,是这个礼拜五晚上到达伦敦的。
也就是说,瓦伦太太在礼拜四的时候,就从利兹出发了。
对于一个家庭主妇来说,独自一人坐在女士车厢里,横跨将近两百英里来到陌生的伦敦寻找丈夫,想必需要极大的勇气。
更别提这位可怜的女士还被车夫敲了竹杠。
因为苏格兰场总部就在查令十字街的四条街道中的一条——苏格兰场街,几乎是几步路就能到的距离。
可是这个贪婪的家伙一眼就看出了瓦伦太太是个外来户,于是他带着这位人生地不熟的夫人,绕过了圣詹姆士宫和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一路绕远去了滑铁卢桥,然后又上了威灵顿街,整个路程几乎绕过了半个伦敦城区,来到了苏格兰场在鲍街的一个分局。
保守估计,这家伙至少讹诈了瓦伦太太十个先令。
这些钱足以抵上一个棉纺厂男监工一个礼拜的薪水。
当然,这个家伙最大的罪责不是绕了远路,而是带着瓦伦太太去了错误的警局。
从民众对英格兰警察的态度来看,格蕾丝有理由相信,像弗格斯探长这样负责任的警探并不多。(③)
而弗格斯探长本人,正是在苏格兰场总部工作。
格蕾丝出于好心,提醒了瓦伦太太,“如果您去苏格兰场找弗格斯探长的话,情况会有所不同。”
瓦伦太太的脸红了,“您恐怕不明白,像我这样的普通人,只能见到普通警员……而且我丈夫的失踪,堪称离奇,这让我很难相信,那些头脑一般的警察可以找到他。”
像是怕格蕾丝误会似的,瓦伦太太欲盖弥彰地说道:“我没有冒犯您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您也许比其他人更加平易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