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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庭第一場,夏洛依便向法官指控凌風委託律師,指使蘇菲菲逼迫夏父篡改遺囑,並通過警方調出醫院的監控,來證實自己說的話,同時將蘇菲菲一併告上法庭。
可蘇菲菲拿出那份遺囑,上面明顯寫着,夏氏財產繼承者由夏家子孫夏天所有,被告辯護律師表示沒毛病。
“法官大人,這份遺囑是僞造的,是他們擅自篡改,逼迫我爸籤的字,不可生效。”
法庭之上,夏洛依訴訟夏氏遺囑案,聲稱眼下這張遺囑無效,並非夏父生前親口而立。
“請問原告,你有何證據證明這份遺囑是僞造的?還是夏父臨終前親口告訴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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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方看來,夏洛依依舊屬空口無憑,手中的所謂證據,也不足爲自己辯護。
“是的,我爸當時立下的遺囑,其實是將夏家家業繼承到我身上,根本沒有他凌風與蘇菲菲的份。”
夏洛依站在原告席上,很是認真的道出夏父的臨終遺言。
也是她親耳所聽,蘇菲菲當時領着律師,對夏父在病牀上的所作所爲。
那就是,夏振興在臨死前,既得知小天天不是夏家子孫,爲不讓凌風的陰謀得逞,並未打算將家產繼承到小孩身上。
他所親口立下的遺囑是,繼兒子夏晨曦死後,夏洛依在夏母已及夏晴晚之中,持有最多股份的一位,理應成爲夏家財產唯一的繼承者。
只是那張不幸被蘇菲菲所毀,成爲被告口中無復存在的事。
並且對凌風而言,別說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夏洛依還是夏家未曾公開的養女身份,她蕭雲之女,根本無權繼承夏家家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