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聽他又說叔叔二字,拿她當小孩子看待,穎兒就不高興道:“你還說……穎兒都長大了,你不要總拿我當小孩子看,我纔不要認你做叔叔……”
她不要認他做叔叔,而是想他做她的男人,卻又委屈着臉說不出口,或是不敢說。
她的心思他應該知道的。
自穎兒第一次被尹少傑從歹徒手中救下,除了爲懲奸除惡從事的警務職業,全因追逐他的步伐,對他只有男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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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穎兒已從當年那個黃毛丫頭蛻變成一亭亭玉立,成熟的大女孩。
所謂女大十八變,她現在都滿二十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確實不小了。
可尹少傑就三十好幾,她都不嫌他比自己大,他卻嫌她比自己小,總在她面前自稱叔叔,說他倆不合適的話,以這樣的藉口來拒絕她對他一貫的糾纏,跟投懷送抱。
讓穎兒聽着心裡很不舒服,也不願意叫他叔叔。
“傻丫頭,你該不會因爲這個跟我賭氣,跑去答應我父親,執行那麼危險的任務?”
尹少傑心下無奈,摸着穎兒的腦袋,就知道是這樣。
一般情況下,除了他沒人能使喚得了她,她也只爲他效力,在工作上聽從他的一切指令。
這回她是真跟他賭氣,才自告奮勇去當臥底,執行那種危險的任務。
目的只爲引起他的重視,試探他對她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感。
“你說呢……”
誰讓他一天叔叔,叔叔掛在嘴邊的,穎兒就不想聽。
“那我錯了,我們穎兒確實長大了,你不高興,我以後再也不提叔叔二字,你喜歡叫我什麼,就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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