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二十年十二月丁亥朔,上命户部尚书高务实经略蒙元诸事,督禁卫军及蓟辽宣大七镇,兼管天津备战。赐尚方剑,诸将官不用命者军法从事,毋庸报闻。消息一出,原先还只在私下议论的关于“开春伐元”之事便直接摆在了台面之上,而对于高务实“二任经略”,也难免议论纷纷。前一次高务实任经略,本质上是朝廷虚张声势吓唬人。因此,那次虽然创下了一个记录,即他在名义上掌握七镇边军的同时居然不曾卸任戎政侍郎,边军京营一把抓,但因为那一次他甚至根本不打算离京,故而朝廷百官也没有太大的反应。虽然也有人上疏表示如此作为会导致隐患,但基本上没闹出多大声响。然而这一次可不同了,这次高务实手里掌握的力量甚至比上次虚张声势的更加庞大,立刻就引起很多官员上疏表示反对。要说权力大,其实也的确大:禁卫军不必说了,这几年来朝廷费尽心力打造的核心精锐,全军虽然只有六万余人,但火炮配备达到同等兵力边军的两倍以上,禁卫军中的骑兵部队一人三马,可谓全大明最富;蓟辽四镇为蓟镇、辽东、昌平、保定,其中辽东有兵十八万,蓟州有兵十八万,昌平有兵六万,保定有兵四万,这就高达四十六万大军。另外还有个天津被单独开列,这天津镇是由于天津港越发重要之后新设的,还没有被划归蓟辽总督管辖,所以这个镇稍微有点例外。它的马步军只有两万左右,但却有一支水师。不过圣旨只说让高务实兼管天津备战,考虑到水师不可能去察哈尔,高务实也不差那两万步骑,因此天津镇大概不会真正参与作战。宣大那边和之前差不多,宣府有兵十三万,大同有兵十二万,山西有兵七万,合计是三十二万大军。如此算来,高务实如上次一般,手底下依然是八十多万大军,好像没什么区别才对,怎么就不同了呢?且不说上次只是虚张声势,而这次是实打实的要“督”军,实际上后面那句赐尚方剑的表述才是更让人震撼的。本来大明的文官地位就高,专门派去边疆督军作战的总督乃至巡抚都经常有被赐予尚方剑的时候,以便能对麾下将领形成足够的威慑。然而,以往在赐尚方剑时的表述都是“总兵以下不用命者军法从事”,而这次高务实的待遇却明显不同了,他是“诸将官不用命者军法从事”,并且“毋庸报闻”。首先最明显的差别就是,高务实有权在他认定对方“不用命”的时候阵斩总兵这大明最高一级的将领,不仅能斩,甚至还“毋庸报闻”。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杀了白杀,连上报都不用,朝廷全面放权,对他不加丝毫制约。另外还有一点,这句话说得不够确切,是能够引起歧义的。“诸将官”这三个字是应该理解为“所有将官”,还是理解为“所有将、官”?这个差别可是天上地下,前者仅指武将,那倒也无所谓,就算真杀了哪个倒霉总兵,朝中诸公心底里恐怕也谈不上多么心疼。然而万一要是后者那可就不行了,那是要包括文臣的!怎么能杀文臣呢!这是暴政啊!虽然圣旨里这话有点含糊,但京中百官显然绝不含糊,纷纷上疏要求皇帝释疑,必须把这事说清楚——说清楚当然不是根本,根本问题是必须保证没有人可以擅杀文臣!事情到了这一步,甚至连实学派的官员们都无法善了,部分人也跟着上疏表示擅杀文臣是不对的,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仔细看看就会发现,除了高务实这一系的嫡流大部分立场尴尬只能保持沉默之外,几乎处于满朝反对的局面。高务实本人也连着上了两道奏疏,第一道奏疏表示自己绝不会胡乱加罪于文官;第二道奏疏则向皇帝表明自己的态度,说自己也不同意经略获得处置文臣的权力,并且强调此乃天子之权,即便是天子下赐了天子(尚方)剑,为臣者也不敢擅专云云。本来这事按说只是一个字的问题,宫里随便回应一句也就是了。然而不知为何,一连等了三天皇帝都没有传出任何消息来,所有的奏疏如同泥牛入海,一点回应都没等到。就当外廷的发酵已经有些过度,内阁绝大多数阁老都觉得必须再以请辞来提醒皇帝了,宫里却突然往内阁递了条手谕。这道手谕谈不上命令,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皇帝在手谕中问了阁老们四个问题:“经略何职?所负何责?当予何权?其司何毕?”经略是个什么职务?经略要对什么事情负责?该给予经略何等权力?经略的任务做到什么程度算是完成?这看似是四个明确的问题,但阁老们都是人精,知道从表面推及内在,实际上皇帝这四个问题都是指向一件事:如何定义“经略”。说起来,这可能是大明一贯以来的某种痼疾。有明一代,始终缺乏军事高级长官的经制官职设置,朝廷文官被派遣到地方上,大都是以兵部、都察院等挂衔的特殊身份,驾凌于三司之上。巡抚、总督两职的来历和差别此前已有所述,两者都不是“经制之官”,本质上都是“事职”,权力来源并非朝廷架构,而是皇帝的临时委任。而“经略”也同样如此,甚至与总督、巡抚已然常设化相比,它既不常设,职司也从来没有准确定义。换句话说,经略这个职务,它的功能、权力、运作等等,完全取决于皇帝如何安排。这里又要鞭打一下《明史》了,因为《明史》中说:“天启元年,置辽东经略。经略之名,起于万历二十年宋应昌暨后杨镐。至天启元年,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枢辅。崇祯四年并入总督。十一年又增设总督于保定。”所以说《明史》经常不靠谱,这里就显然错了。从《明实录》中的记载来看,最早的经略并不是出现于天启年间。当然,这里可以将“经略”理解为动词,作为“经营军务负责功略”之类的意思来理解。如弘治十八年六月丙辰:经略山海关工部左侍郎李鐩回京,上经略事迹。起庙山口迄于密云墓田谷关,展出荒地五十顷二十庙,修边墙二万四千七百九十余丈、糠沟三千三百余丈、墩台、敌台、城楼、营堡等项共一百七十余座,营房三百八十余间。(《武宗实录》)正德十三年正月癸卯:鞑贼五赤金率众往牧河套,将入寇延绥,守臣以闻。兵部议令:“延绥副总兵朱銮、参将杭雄、游击周政、刘玉军安边营等处,纪世楹、冯大经以次东驻便利城堡;总兵柳涌守镇城相机发兵,宁夏总兵安国守镇城,副总兵路英、游击李永定军清水营、花马池、定边营等处,与东路参将各饬兵巡哨、应援,陕西总兵赵文、都御史郑杨驻固原经略。请将俱听自为战守,不必遥制。”从之。(《武宗实录》)正德十六年七月庚午:兵部奏:“居庸、紫荆、倒马三关修筑墩堡、城楼、墙壕凡九百有奇。都御史李瓒所经略也。”(《世宗实录》)万历三十年十一月甲申:起都察院右都御史蹇达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经略御倭;右佥都御史户应元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神宗实录》)当然《明史》也有其他的记载,如万历二十六年六月丙子:巡抚天津佥都御史万世德经略朝鲜。在以上这些可以看到,工部侍郎也可以就任“经略”一职,因此“经略”的实际最低“标配”大概可以看做是侍郎。换句话说,就是六部堂上官及以上的大臣即可以在皇帝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出任“经略”。而明史中提到的杨镐,则是在万历四十六年闰四月庚申:起升杨镐为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经略辽东。(《神宗实录》)从字面上来理解,杨镐的实际职务是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负责“经略辽东”,“经略”在这里当成动词来理解更为合适。这样理解并没有问题,比如说有些时候,总督和经略都常常作为动词混淆在一起使用。如《明史》记载,万历二十二十五年春正月丙辰:朝鲜使来请援。二月丙寅,复议征倭。丙子,前都督同知麻贵为备倭总兵官,统南北诸军。三月乙巳,山东右参政杨镐为佥都御史,经略朝鲜军务。己未,兵部侍郎邢玠为尚书,总督蓟、辽、保定军务,经略御倭。咦?这里的邢玠就更有意思了,他是以兵部侍郎的身份既担任了总督,又担任了经略。那么综上所述,“经略”这个事职实在是非常笼统、模糊,定义十分不明确。皇帝以手谕形式向内阁“询问”这个“经略”到底算什么、是什么,实际上是反将一军:你们说朕给的权力太过了,但经略本来就是皇帝临时委任的事职,给多少权力是从任务本身的重要性和完成任务所需的权力来综合衡量的,作为大明立国二百多年以来针对蒙古的“最后一战”,那是何等的兹事体大!朕给予“蒙元经略”超出以往各经略的权力有什么不对?这四问,或者说这一问,着实是把众阁老泽雨轩 zeyuxu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