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一边小心翼翼地扒开土,吹着灰,一边嘟嘟囔囔道:“小兔子们看上去那么的可爱,我们一定不能放过它们。
哈哈哈哈……”
好吧。
是杀是剐。
反正,都是你说了算。
强者为王。
强盗逻辑,许多时候都是行得通的。
格外有效。
林凡将早已烤得焦黄喷香的兔子肉扒了出来,含一口至纯至阳的罡气,用力一吹,将皮面上的那些灰吹了个干干净净,然后,他才伸手扯下一条兔子腿来,大嚼特嚼起来,现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缺一两口酒了。
吃。
一定要吃饱,吃饱了,才能熬过山上的风雪寒夜。
林凡向上看看,那6个人,此时早已走得人影子也看不到一个了,即使林凡穷尽目力,也看不到他们了。
林凡不急。
他先吃饱。
吃饱了后,林凡将剩下的大半只兔子塞进了背包里,然后,继续向上攀爬。
这一会林凡爬得很快。
待太阳又将落山之时,林凡终于看见了正前方,一片白的雪地里,东一个西一个支起的黑色帐篷,林凡停下脚,转了转眼珠,别人有帐篷,他呢?
他有什么?
林凡有办法。
他不但有办法,还有一身刀枪不入的野猪皮。
哈哈。
林凡见天色又渐渐暗了下来,那几个人已经开始宿营了,那,林凡就在他一眼看中的某一块雪地里,东掏西挖,上拍下抠,很是鼓捣了一阵子后,居然给自己弄了一间小小的地堡似的小房子。
雪,被他拍得结结实实。
可挡风。
可御寒。
不得不说,林凡的野外生存能力,确实太强,现在,就算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相信,有了这间地堡,也不致于让他冻死,或者被风干成腊肉了。
林凡又往山顶上看了一眼,见那几个尚不知今日生明日死的特种兵们,已经各各钻进了自己的帐篷与睡袋里,林凡也转身钻进了他的这间小屋子。
屋内寒凉。
冷气沁人。
也就是林凡,寒暑不侵,如果换成其他人的话,一夜过去,恐怕,天亮的时候,起码要吊上三瓶点滴。
不。
得吊五瓶。
到了这里,不知道为什么,就连夜晚也显得格外明亮,料来,应该是上下左右都有皑皑白雪辉映之故。
又或。
这里离天更近一些,所以相对也就更亮些。
林凡不由自主就想起一首诗来:危楼高百尺,举手摘星辰,不敢大声语,恐惊天上人!
哈哈哈哈…
难得。
难得他还有闲情雅致吟诗。
呵。
呵。
林凡岂止只是有闲情吟诗,他甚至还想了一圈自己认识的那些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