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吃巧克力。
想想。
上一次林凡吃的那一盒巧克力,还是田苗苗送给他的呢。
那一次是因为林凡他们中考之后,同学们之间互赠礼物,林凡就赠送了田苗苗一只闪闪发光的双鱼莲花的金手镯。
林凡有钱,不在乎,买一只金手镯算什么?
小意思。
更何况他送金手镯的对象还是田苗苗呢,还是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时候,卢文杰就口口声声说“田苗苗是林凡的老婆”的这样一个看上去玲珑可爱,十分讨喜的女孩子呢?
不过。
田苗苗却没有那么贵重的礼物还他。
田苗苗露出两排好看的小白牙,紧紧咬着嘴唇,歪着脑袋想了又想,然后才将两只手从背后突然伸到前面来,笑嘻嘻地对林凡道:“你送我的手镯我就收下了,但是林凡,我可没有这么贵的东西还给你啊,你看这一盒巧克力是我精心挑选的,里面是酒味夹心的,现在我们毕业了,马上就要分手了,我祝你在以后的生活里,都能够甜甜蜜蜜,开心快乐。”
行了。
听了苗苗的这一番话,幸好旁边没有金店,如果旁边有金店的话,林凡一定会立马又冲进去再买一只金镯,给田苗苗戴上,一只手戴一支。
所以说。
嘴巴甜的女孩子通常都不会吃亏的。
至于田苗苗送给林凡的那一盒巧克力,还别说,林凡还真是一颗一颗的剥着,让他吃完了。
当然了,他并不是一次性吃光的,而是今天吃一颗,明天吃两颗,一边吃一边回想着自己和这几个可以唤作青梅竹马的同学们一起度过的那些快乐的时光,一起回想着从前的小学的时候,一起睡在大通铺上,滚来滚去,嬉笑打闹的快乐日子,想起他们彼此之间的童年,想起自己爬上高高的老榆树上一枝接一枝的折榆钱儿,给田苗苗和明绣她们吃……
而过去的那些日子却一去也不再复返了。
想着想着。
林凡的心里就有了一些小惆怅。
正所谓。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
林凡眼看自己面前这个黑衣的武装人员已经是救不活了,于是也就不再理他了。
死马已死。
当成活马医也是没有用的。
不过。
林凡还是将他的尸体重新丢进雪堆里,又弄了一些雪将它埋掉,这个人本来已经够倒霉的了,如果万一山上面有一些什么动物野兽之类的,闻到了肉香的味道,溜过来将他啃着吃了,那,那样的话林凡会觉得自己十分抱歉的,毕竟是他将这个家伙从雪堆里面拖出来的,现在,他当然要负责把他再送回去。
林凡埋好这个人。
望望高处。
高处那剩下的4个人已经远不可见了,于是林凡又从背包里面掏出望远镜来朝上面看了看,仍是不见,证明了4个人已经去的远了,所以林凡也就不再继续逗留,而是一边吃着巧克力,一边继续上山顶上面攀爬而去。
也就是林凡。
如果换成另外一个人没有带氧气瓶和呼吸器的情况下,还敢这样一边爬山,一边嘴巴里面吧嗒吧嗒不停的吃东西的话,那么,相信用不了半个小时必然会引起强烈的高原反应,甚至会得肺气肿,再过半个小时直接就四爪朝天,身体一阵痉挛,呼呼哀哉了。
林凡当然不怕。
他一边爬山一边吃东西,气不长出,面不改色,看上去十分的轻松愉快,给人的感觉他倒不像是执行特殊任务的,倒像是前来度假的一般。
林凡过分了。
还能不能给山上面的另外4个人一点尊严了?
因为。
此时上面的那4个人因为越来越陡峭的攀爬,已经累的有些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停下来原地休息了。
反观林凡。
林凡一生灵活的眼珠子不停的滴溜来滴溜去,仿佛想在这个大雪山上滴溜出一些埋藏千年的宝物一般。
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