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汐赶在霍去病部众到来之前,冲入帐中,拎起那个须发皆白的老头便走。他需要一个机会,不会干扰霍去病此次大捷,又能给自己安排个不小的功劳打入匈奴内部。
这人正是匈奴王的叔爷爷,也是本该第一个被霍去病拿来祭刀的倒霉蛋。
汉军来势汹汹,不给匈奴人反应的时间,已如一记重锤,直捣匈奴老巢。所谓闪电战,便是如一阵风一般以快打快。汉军犹如嗜血的豹子,逢人便杀,遇人便砍。待匈奴回援之时,汉军已斩杀了数千匈奴人,又掳走一干权贵,折损不过百人。
这一仗打得漂亮,洛汐救下了吉若侯产,又生擒了几个汉军,始终未曾和霍去病正面对上。
匈奴王大败而归,又屋漏偏逢连夜雨,发现自己的老巢被人捣了,气得胡子直蹦,叽哩哇啦说了一堆。
听闻有人救下了他的叔祖父又生擒了汉军,这才稍微缓和了神色,十分爽快地赏了洛汐金银牛马,又问他的来历。
洛汐单手握拳,放在胸前行了个礼,“小民只是寻常商旅,因经常在几个国家之间往来,被汉军征为向导。因我并非纯正汉人血统,被汉军所欺,不甘受辱便来投单于。”
“单于,此人在帐外鬼鬼祟祟,似是汉人奸细!”荷烨按着商量好的剧本,被匈奴兵带了进来。
洛汐赶紧对匈奴王说:“单于,他是我的兄长。”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含情脉脉地看了荷烨一眼,又快速移开视线。
匈奴经常劫掠汉民,对汉人的风俗有所了解,当即一幅了然的表情。汉人崇尚南风,这二人俱是皮鲜肉嫩的长相,确实有那么点这个意思。
为了表现得真实,洛汐对荷烨照顾有加,日夜形影不离。若是哪个女子能得这样一位丈夫体贴又细致的照料,定然是三生有幸了。洛汐这本就是出于真心,开始的时候荷烨还不适应,日子久了也就欣然接受了。
习惯果然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凭着过人的军事能力,洛汐很快就混成了浑邪王的心腹。他上表浑邪王,阐述众匈奴国连横的战略。浑邪王虽然采纳,但匈奴国之间本就关系松散,无法像大汉一样为命运共同体。
“若我推测不错,他们所走的路线,应该就是图上所标的这样。”洛汐指了指他自己手绘的一张地图,对荷烨说:“霍去病春季出击匈奴,史书上只记载从陇西出击,路经五个匈奴国,并未劫掠财物。此时的漠北还是风雪季节,物资本就有限,他带兵奔袭千里,目的便是直接取单于之子。”
荷烨翻起了《史记》,“可是史书上说,他杀了折兰王、卢胡王,最后才活捉浑邪王部众和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和你所标注的路线不同。”
洛汐道:“若按着《史记》中的路线走,汉军无法保证补给,能够歼敌近万,少说也有千人规模。唯一的可能就是,霍将军走的是迂回路线,要在六天之内走完。”他点了点地图上的城池,“这里,他必须杀个回马枪。这里,他必要兵分三路,逐一击破后合围。”
荷烨单手托腮,“就算你猜的都是对的,咱们也不能去堵他吧?”
“故技重施。我会把这情报分成几种不同的说辞,汇报给各匈奴国。若要抗汉,必要连横。”他用绳子把几枚钱币串在一起,“只是,这根线,要掌握在我手里。”
洛汐来给荷烨揉肩,趁机顺着光滑的脖颈吃了几把豆腐。这段时间荷烨完全习惯了他的照顾,就这么毫无防备地任他揉搓。洛汐一边告诫自己要循序渐进,不能过早暴露,一边又实在不好控制自己对他的念想。如今能有了这些稀碎的肌肤之亲,就好像偷偷吃了一块糖,不能跟任何人分享,只能偷偷心里甜。
果不其然,霍去病的行军路线和目标都和洛汐推测得一般无二。这样一来,几个匈奴国纷纷对洛汐示好,希望能够招揽他。
“这一次我们依旧不和霍将军正面对抗,柿子先挑软的捏,就从张骞、李广这二位下手。”洛汐奉命加入左贤王阵营。他本以为能把老将军李广打得伤亡惨重的,怎么也算是一支虎狼之师,却没想到他们能打赢这场仗,竟然全凭运气。
左贤王治下军纪不严,管理混乱。洛汐用最短的时间重整旗鼓,设计了一出请君入瓮,把李广的四千骑兵引入最近的丘陵地带,关门打狗。本来要打两天的仗,在洛汐这只打了一天不到,便把汉军几乎团灭。
左贤王想要撤军,张骞的后援却已赶到。荷烨问道:“张骞的部众不是迷路了吗?怎会如此迅速便赶到了?”
“我推测原本的战场应该是在据此百里之外的山谷之中,因此才打了两天,匈奴也折损严重。再加上这左贤王的带兵能力不行,数万人在他手里只显碍手碍脚,冗杂不堪。张骞也好不到哪去,不过一万人,都能被他带得滞兵难行。我们从平原转战丘陵,正是我擅长的,张骞这点人马,不足为惧。”除了改变了战场,洛汐还专门叫张灵丘化为向导,帮他们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