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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带我去哪?”荷烨是跟不上他的脑回路了。大马路上来一发,来到一半直接闪人?这都什么神操作?
“北冥。”
荷烨毫不客气地回以肘击,大脑有些发懵,“这么冷的天气去北冥做什么?”
洛汐神秘一笑,打了个响指,荷烨身上的法衣被收了回去,换上了一身亮黑的华服。法衣乃是修行之人最后一道屏障,若非最亲近的人是万不可能轻易就碰得到的。可这二位的关系,可以说十次脱衣服有八次都是对方干的,连法衣都默认了这种行为。顺从地落在洛汐的手上。
“这是?”荷烨鲜少有机会穿得这么正式,在他们定情的那个时代,以黑色为尊,婚丧嫁娶这样的重要场合都要着黑色。这宽袖广身的袍奢华至极,袖口与衣领都绣着并蒂莲图案,样式不甚张扬,却处处彰显着贵气。
即便款式品质都是上上成,荷烨还是暗自吐槽了一句“浮夸”。
“花纹和样式都是我设计的,材料是南海墨珠织锦。”洛汐身上那件与他同款不同式,却是如出一辙的俊朗英气。腰束银带,更衬得身形挺拔,君子如玉。”
荷烨那秀逗又迟钝的脑子总算是有了些许明朗,仿佛在头顶上开出一片花团锦簇的芍药,阳光雨露的滋润下还扑棱着几只花蝴蝶。“你要带我去盟誓?”
欣喜只持续了没有几秒,便被无奈取代。这家伙就算再老成持重,那“说干就干”、说一不二的臭毛病还是一点没变。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也都会当真。”洛汐郑重地牵起荷烨的手,荷烨却笑不出来了,很想给他接一句“他说最爱我的蠢”……拜托,中二病非要在这时候犯么!
其实这还真是冤枉洛汐了,他是早有预谋,筹划已久。婚仪必然要日后大办,但“北冥盟誓、南极叩拜”这个约定他却希望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完成。在那个古老的年代,人们拜了天地,便算是成了亲,远比后世简单,却也比后世珍重。
鸾鸟齐飞,这片几万年间很少有人踏上的土地登上了一双璧人。他们黑衣黑袍,神色肃穆,带着远古的回忆与憧憬,仿佛在迎接一场洗礼和蜕变。
原本用术法可一步跨上北冥汪洋之上的群岛,他们却选择了步行。每一步都走得那样郑重,波涛滚滚,在他们脚下酝酿出一片汪洋恣肆。
歃血为盟。
黑水环伺,两根修长的中指搅在一起,一冷一热两种血液交织、蜿蜒,留下触目惊心的红,继而把这咸腥的液体涂抹在唇部。洛汐俊俏的面颊泛着红,却不及荷烨唇角那一抹醉人心的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