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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小传——尽责小卒(1 / 2)

2014年夏,和几个朋友去参观老舍故居。老舍先生曾经说过“在我入墓那天,我愿有人赠我一块短碑,刻上:文艺界尽责的小卒,睡在这里 。”老舍先生一生著作无数,家喻户晓,可他所有作品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那一部没有完成的遗作《正红旗下》。清朝末年,社会动荡、风雨飘摇,曾经风光无限的八旗子弟的生活也日渐窘迫。庚子兵祸,打碎了这些贵族们富贵安逸的美梦。

不知为何,站在老舍故居的门栏之下,一个无奈中又带着些期待的笑涌入我的脑海。他很年轻,高个子,穿着一身黑袍,有种说不出的贵气。我问他,你是谁,他调皮地眨眼,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就是荷烨的雏形,一场很长很长的梦,便是在那时那地起航。

他的性格,搜肠刮肚、拈毫吮墨,穷尽我这一点可怜的词汇量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形容词。如果一定要说,我可以做出一个比喻,大概就是人间大菠萝吧。惹眼的爆炸头,非要削皮挖眼泡盐水再冰镇才能入口。若急了非要酸倒你的大牙,涩麻你的嘴唇。

他诞生在无限的孤独与寂寞之中,他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生灵都不同。他是从死亡之中挣扎出的一线生机,是毁灭之中催生出的一点希望。他是天上地下唯一一个天生冥仙,他的出生被万众瞩目,被预言为灾煞。是冥王收养了他,拯救了他,给了他活下去的可能。

他不是什么毁天灭地的魔丸,甚至在诞生之初脆弱得如同一个人族的婴孩。他没有同类,没有亲人,他存在的价值似乎就是一个警示,但他天性善良,他曾因这在洪荒时期最不值钱的善良吃过很多亏,付出过很多代价(番外中会写到),他甚至把善良归为自己致命的缺点。

他从未停止过渴求更多、寻找更多、证明更多,从最初的证明给他父亲看,到后来,他都不知道该证明给谁看。其实,他的三观并不是自带的,而是来自于他的父亲。不同的是,冥王不得不成了冥王,他始终也只是他自己而已。

在我原本的设定中,荷烨是第一主角,行文的过程却发现这个人物太难把握。他横跨了三个迥然不同的时代,分别对应三次量劫。首先就是洪荒时代,那是一个弱肉强食、武力至上的时代。他得天独厚的天赋与开挂的身份都成了最强配置,让他一跃成为巫族最耀眼的新星。他有地位、有颜值、有实力,可以说是妥妥的“高富帅”。他恣意洒脱,并不是因为他本性如此,而是时代造就。或者说,任何一个人拥有他的经历与实力,只要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之人,其外显的性格都应如此。

那大概就是一个没什么事儿好发愁的年代,练练功、打打怪、带带小弟(番外中会写),无外乎此。这些对他来说都是手到擒来,不需要花费多少心力。至于背后的暗潮汹涌,他并不是没有察觉,而是秉承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大无畏精神。那是因为他从不曾真正品味过“愁”的个中滋味。

洪荒时期的荷烨,毫无疑问是耀眼的、是不可一世的。他总想向自己那火爆脾气的老爹证明自己不再是个孩子,能独当一面了。他也会在年少的时候刻意闯祸引起父亲的注意;也会调皮捣蛋,带着其他孩子闯祸胡闹(番外中会写);也会在吃了亏之后带着兄弟们杀上山去报仇雪恨。

他骄傲,他更有骄傲的资本。他从不愿意承认自己所获得的一切其实是占了“冥王之子”这个莫大的便宜,他也不希望别人因为他是什么“少主”而让他几分。若你说他是个熊孩子,他肯定会丢下啃了一半的西瓜来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什么叫祸从口出。当然,所谓教训,往往也只限于捉弄罢了。

他的第一次成长,来源于自己的父亲。当他的三观逐渐健全,他开始爆发“审父情结”,那个曾经让他崇拜、依赖甚至默默当成高山仰止的父亲形象逐渐崩塌,他开始与他疏远,甚至故意跟他对着干。其实,他并不是想战胜自己的父亲,他是想听一句亲口解释,告诉他,孩子,一切不是你看到的那样,父亲是有苦衷的。可是他等了几万年也没有等来,自此父子离心,叹息!

洪荒时期再漫长也终将过去。第一次量劫爆发,虽然是巫妖两族积怨已久,但荷烨单枪匹马杀上天庭却是最终的□□。在这场浩劫中,他失去了至亲好友,失去了同门兄弟,却得到了一段最为真挚的爱情。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男人为他打开了崭新的世界。巫族气运大伤,退居冥界、接手地府。荷烨也真正掌握了实权,负责重中之重的投胎事务。

手握重权,人在高位,他迎来了第二次成长。若说从前种种,不过是巫族内部的小打小闹,这次要面对的则是六界生灵。他在一众得力干将的协作之下,软硬兼施,把投胎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此时,他不光要证明给自己的父亲看,更为了他所爱之人。

你很优秀,我也不差。或许这就是最完美的恋爱背景。

可是,感情本身就很复杂,与道情之间身份的诧异、道情谨小慎微的态度以及两个人始终没有说开的那些误会,让这份感情原地踏步。他依旧是骄傲的,是不愿意低头的。他不食嗟来之食,索性随他去吧。

这个阶段的社会制度发生急剧变革,不再是武力至上,而开始变得更为复杂,有尊卑,有道德,有苛刻的律法,更有人情。荷烨的学习能力自然是不必怀疑,他能变成一个外人眼中八面玲珑之人。实际上,就像鹦鹉学舌,他只是学着那些情商颇高的人说话办事,而本质上还是一个不怎么开窍的榆木脑袋。

他的人缘也是在这个阶段去积累的,他平易近人,又十分仗义,对下属也是恩威并施,不苛责、不偏袒却也绝不会得过且过,这是他展现人格魅力最好的阶段(后文有交代)。此时,他是冥界的二级冥官,在新的身份上,他依旧做得很好。

这个时期的荷烨,终于开始有些迷茫,又或者说,他其实还没有真正学会爱是什么。道情以一身龙骨拯救六界于危亡之际,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贯穿他前半人生的父亲的角色。对于英雄的崇拜,或者说对于这份深情的感动让他陷入到“被人告知”的爱情之中,就像英雄救美之后总伴随着以身相许。他稀里糊涂地开始恋爱,练着去爱。

或许,那个时候的荷烨,并没有真正爱上道情,更多是伴随崇拜而生的一种仰望和爱慕。而那个金盔金甲的战神走下神坛,单膝跪地对他说——我心悦你的时候,我只能说,这谁扛得住啊!

荷烨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他不知道该如何去与这个恋人相处,不想暴露他竟然也有不擅长的时候。所以迎来送往,他总是用一种笨拙的随和去面对对方,似乎什么都是淡淡的。

这里,我想对他的心理状态与性格进行一次剖析。爱情面前,他依旧是骄傲的,只是这种骄傲不是无时无刻的炫耀,而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的开启。你可以靠近我、可以远离我,可以爱我或不爱我。若你问我是否在意这样一段关系,我一定会傲娇地告诉你,我不在乎。就像一只背着龟壳的小乌龟,坚硬的盔甲之下是柔软的心,他会时不时地探出头来,如迎接他的是温柔的抚摸,他欣然受之,若是迎头一击,他也能迅速缩回壳里,不会受伤。

可以看得出,他此时的骄傲不再是真正的骄傲,而更像是一种嘴硬。这是因为他聪明绝顶,他知道,和道情之间的感情从不牢固。两棵招风大树若成连理枝,恐会最先被摧折。那时候的他们,从未真正看清自己的内心,既没能抓住虚无缥缈的永恒,更没能过好当下。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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