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峰少家里的规矩,有急事可以提前支取下一个月的生活费,这种情况也不是没发生过。
但是要一次性支取两个月的生活费,那就不好意思了,没有在个惯例。
要是大家都按照这个提前支取的套路来,先支取个百把万去搞投资,亏到血本无归,然后又去找那个花心老爹哭鼻子,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说什么不给钱就要饿死了!
这谁还受的了。
规矩就是规矩,生活费就是按月发放的,越是有钱人,对这个规矩就越是重视,允许提前支取一个月的生活费,已经算是很有人性了。
除此之外,出现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情况,花心老爹也会承担起责任,毕竟是自己的子女,感情也会有一些。
比如早几个月,峰少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被国外某个一流的名校录取了,还是拿到了奖学金的那种,他那个花心老爹当时就一次性给了一百万生活费的奖励,还给他妹妹在国外买了台不错的代步车,并登记在了妹妹的名下,然后房子……房子还是租的。
总之,花心老爹还是有点人性的。
但是,峰少敢说自己是因为打伤了人要赔钱,去跟他的花心老爹要三十万吗?
肯定是不行的。
峰少心里一合计,他奈奈个腿,下个月的生活费二十万拿过来,再跟自己亲妈勉勉强强凑个四五万,还是有五万的缺口。
难道他堂堂峰少,也要去跟别人借钱了?
这让他的面子搁哪里去?
这时候,于一山又开始补刀了。
“三十万,对于峰少来说……只能算是毛毛雨吧?”
于一山的口气明明很正经,但峰少总感觉有点嘲讽的味道。
这或许只是个错觉。
峰少定了定神:“三十万……这不是毛不毛毛雨的问题,就这么一点轻伤,用的着三十万的医疗费吗?”
于一山一本正经道:“医疗费当然用不了三十万,这个钱主要是精神损失费,还有……嗯,谅解金。”
“谅解金……”
峰少活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词,什么谅解金不谅解金的,这明明就是敲诈!
不谅解,就告到你坐牢,这不就是敲诈吗?
拿坐牢这个事情来敲诈你,威胁你,让你掏钱买自由……
峰少这时候还真的想破口大骂:“你们这些土鳖乡巴佬,想敲诈你峰少,没门!咱们法院见吧!”
反正律师说这个官司也不是完全不能打,只是赢面比较小而已。
毕竟,把小王打成这副鬼样子的人,也不是只有自己一个,自己手下那几个小老弟也有参与——这至少能分担一点责任,自己判的也会稍微轻一点。
自己只要积极的支付医疗费,法庭上认错诚恳一点,还是有机会免于刑事惩罚的。
另外,这个伤情鉴定还没有做,谁知道够不够的上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