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最后一个的时候,玲薇突然握住了血殇的手腕,
“歌儿?”
看娇人儿忽就皱起眉头,还很是“哀怨”的样子,还真吓了血殇心里一跳,
“怎么了?不高兴了,是这个……不喜欢吃了?”
心里就是很紧张,这个小疯子,明明,心里清楚,小疯子跟我一样冷情……
“闭嘴”
话怎么这么多?像刚开始的时候,那样多好,
沉默寡言的,一句话都懒得跟人说的样子,玲薇厌烦这个人叽叽喳喳,
直接了当,指尖扣着他的下巴,手把手就着他的五指,糖糕就怼到了人唇边,
“分你一点儿,不用,太感谢本主”
“歌……”
瞧瞧,都说别感谢本主了,还摆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给谁看呢?
人类,可真是假惺惺!
“不吃算”
你不想吃,本主还不愿意给呢,不识好歹!
只是,玲薇话才说了半截,糖糕已经没影儿了,被人吞进了肚子里,银面晃动归了位,独留唇角未散的笑,
“吃慢点儿,我又不跟你抢,你急什么?”
狼吞虎咽的劲儿,跟自己饿得要死的时候捡到吃的东西一样,玲薇深觉得这人嚼都没嚼,就囫囵咽下去真不怕噎死?
“谢谢歌儿”
娇人儿能舍得分享自己的伙食,留下哪怕一块儿,血殇也是高兴的。
因为深知食物对她不凡的意义,能愿意分享喜欢,也就是喜欢了吧?
“嘛,不用”
玲薇一抬头就看着他红瞳,眸光融化,怡怡红色真好看,
就像是流淌在无边血色里,但却很奇怪,那里寻不到半分杀戮,乃至一点点的杀意,
本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家伙的眼睛,竟然变得,这么美这么美了?
“过来,凑近点儿”
玲薇说着,都不等人同意,就一把把人拉到自个儿身边,
“真漂亮”
果然,近看起来更是美的惊人,
娇人儿眼中喜爱是那般的明显到直白,看得血殇心间温暖炙热,
“我说过的,歌儿若是喜欢可以摸摸的”
无边纵容的态度,就差点想把自个儿眼珠子扣下来给玲薇玩儿,
“摸摸,这又不是猪肉,说摸就摸”
嘴上说的嫌弃,手上还是忍不住的碰了碰,只是,触到他眼睫的那一刻就收回了手,
因为喜欢,所以珍惜,玲薇不觉,只是不想弄坏了自己难得喜欢的一样东西。
“本主当初的决定果真无错”这话中间颇有感叹的意味,玲薇笑着说,
没有因为一时的贪心,把这么好看的红色毁了,而是,留在了他这里,果然,最好不过。
“歌儿的决定当然是不会有错”
心一动,眼睛也就跟没有似的,
血殇的心和眼瞎的死死的,成了多余的摆设,玲薇说什么就是什么,[愚忠]一词,再真实不过。
“对了歌儿,你在这书院已经呆了半月,若是按往常时间来算的话,明日,就是歌儿散学回家休沐的日子了”
嘉德书院一向都提倡“孝”德,守孝悌,
所以,每隔半月,院里的学子们都有一天或两天的假期,
近一点的人可以回家探探亲,离得远了的学子,一时半会儿也赶不回去,就只能写信回家,只求一解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