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解释这些不合理之处的,只有一个理由:被害者被杀死的时候,是没有知觉的。
没有知觉就不存在反抗。
裴戈双眸一亮,赶紧去检查被害者的口腔,想看看被害者生前有没有服用什么安眠之类的药物。
口腔里面没有任何发现,有的已经吞进肚里了。
怪不得布帘是被拉上的。如果是暴力闯入,不连不可能拉上,换句话说,运势里面的场景很有可能是凶手后来预设的,那个时候被害者其实已经失去意识了。
在搬动被害者的过程中,凶手手上戴着的白金戒指,不小心滑落到浴缸里,凶手想要制造一个意外致死的假象,是被害者自己要使用吹风机,一不小心触电身亡的。
所以布帘必须拉上,水温必须调好,这样才能够做出逼真的效果。
裴戈已经有了一定的眉目,于是她来到关联房间。
这是卧房,摆满了姐妹淘的照片。裴戈把照片放在一边,拉开了抽屉,一点点的翻找。
终于在最下面的抽屉里,她找到了一个厚厚的日记本。
打开日记本,里面的字迹娟秀,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
她翻到最后一页。
6月8日,星期六,天气阴。
刘梅那个贱人!我竟然发现她在勾搭我的男朋友!她怎么能这样,太无耻了,我以前还把她当朋友!
我检查过男朋友的聊天记录,其实一开始他并不想要你会刘梅的,只是碍于她是我的朋友,所以都是礼貌性的回绝,可架不住刘梅三番五次的勾搭,每次都是晚上要约他吃饭!
我实在气不过,带着聊天记录就去找刘梅对峙!我问他为什么要跟我抢男人,她却一点都不知羞耻,还说我男朋友本来是要跟她在一起的,是我破坏了她的幸福!
我们两个大吵一架,不欢而散,说实话,我真的不想跟他一起住了,现在看到她就会产生心理生理反感,对男朋友也不太敢信任,我到底该怎么办?
……
日记后面的内容,全都是在抱怨,然后再说刘梅的不好。
其实自己的内容就已经可以说明,这对闺蜜确确实实是爆发了矛盾,而且确实是因爱生恨,这都跟罗莎所陈述的对得上。
但是日记到底是被害者还是凶手写的?
他们两个人在剧本中的名字,并不是玩家的名字,第1次陈述的时候,罗莎也没有提到。
既然是白金戒指,应该是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或者是两人一起购买的定情信物,佩戴戒指的人应该不是单身。
而日记里面提到的刘梅,很显然是单身,是在勾引好朋友的男人,按理说他应该是没有戒指的。
而浴缸里面却发现了凶手不小心留下来的戒指……
等等。
难道……真正的被害者,其实是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