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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莲花 往事(1 / 2)

阮世安沉默了一会儿,看了看自己手腕处洇湿的衣服,直接从藤椅上起身,从那些蹲在地上擦拭地板的婢子身边经过,直接去了寝居。

而春来见状,知道他这是答应了,赶紧招了两个婢子,跟在他的身后小跑着过去,张罗着往浴桶里添置热水,准备干净的衣服。

阮世安所有的衣服都是素白色的,这是他专门嘱咐过的,其他颜色的衣服他根本就不穿。至于为什么,春来觉得这也是因为他生性爱洁的缘故。

浴桶里热气蒸腾,阮世安靠在浴桶里看着对面屏风上绣着的画。

岸边柳树依依,湖中的荷叶长的肆意,粉色的荷花骨朵和盛开的花朵并在一起,一个鲜艳妩媚,一个含羞带着怯意。可是不管是妩媚的还是羞怯的,都透着清冷的孤高,它们只为自己生,是何种颜色无关他人的喜好和眼光。

他一直都喜欢荷花,从前是,现在也是,只不过喜欢的理由不一样了。

以前喜欢,只是因为《爱莲说》——“中通外直,不蔓不枝。”他觉得像是比喻为人的君子的最高境界:心中通透人情世故,不迂腐的同时,为人做事依旧可以维持自己正直的原则。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大多数人,要不过于刚直到迂腐的地步,对于天地间的人情世故愤愤难忍,怼天怼地。

要不就是因为知晓人情污垢,失了为人做事的准则,为了同流合污而过于圆滑世故。

第一种人虽然正直,但是因为太不合群,而难以做成事情,难以将自己的正直变成可以惠及他人的好事。

而后一种人,因为太会做事情,反而会成为一种对天下有害的人。因为他们时时刻刻都在为一些污垢的事情舔砖加瓦,巩固这些不正之风。

当初的他自以为是,考场上将这一理解洋洋洒洒地写了三大篇,一直延伸到治国方略,人才选拨的任用和考量,心中豪情万丈,好像天下大治之盛世,就要在自己入仕开始,这天下都要因为自己这个人而开始发生巨大的改变。

后来也确实因为陛下的赏识和赞赏,点了他做探花郎。

还记得当时自己十六岁的年纪,乌纱帽上插花,骑马游街意气风发,天不怕地不怕,觉得前途一片光明。好像他只要愿意,随随便便就可以登高望远,手摘星辰。

可是现在呢?

现在的他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意气,远离了他当初设想的朝堂生涯,窝在这偏远小县的一处黑市之中,见不得光。

阮世安的眉眼失落的垂了下来,望着对面那绣的精致逼真的画面,心中痛苦万分。

现在他还是喜欢荷花,不是因为什么君子为人,经世治国的大道理。而是单单的因为荷花的做成的熏香可以安神,让他的痛苦可以得到短暂的缓解。

或许,还有……

至少荷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他也就从这荷花这点好处上,给自己找个安慰,至少让自己有个借口骗骗自己——骗自己说,他虽然在黑市,是黑市的掌舵人,整日里做着些唯利是图,枉顾人伦道德的污垢交易,杀人如麻。但是他本质上,还是跟他们那些人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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